2024年非法拆迁案例分析:合法房产征收遭管委会程序违法强拆案件。马先生等二人为宿迁市某村村民,其房屋因工程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他们获取《征收实施方案》后认为其存在违法之处,损害自身权益,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现昭律师维权。京平拆迁律师指导马先生等二人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指出某管委会的相关违法行为。最终,宿迁市人民政府支持了律师观点,但因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确认《征收实施方案》违法的复议决定。
一、在本案中,如何向当事人解释法庭的判决结果:
宿迁市人民政府认同了律师提出的观点,即某管委会在集体土地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前先行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程序,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在过程中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征收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过拆迁户的意见,违反了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这意味着政府认可了管委会在这个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合法之处。
然而,由于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进行,此时撤销该《征收实施方案》将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所以,政府最终作出的是确认某管委会作出的《征收实施方案》违法的复议决定。
这一决定虽然没有直接撤销方案,但明确认定其违法,为当事人后续争取合理的补偿和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基础。律师可以以此为契机,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争取在补偿等方面获得更加公平合理的待遇。
虽然目前的结果不是最理想的,但也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的一种权衡和判断。律师会继续关注此事,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二、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以下努力为当事人赢得纠纷:
迅速且准确地指出关键问题:律师明确指出某管委会在集体土地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前先行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精准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违法点。
强调程序违法:指出某管委会在制定《征收实施方案》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广泛听取过拆迁户的意见,违反了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
专业的法律指导:承办案件后立即指导马先生等二人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制定了清晰有效的维权策略。
充分的证据准备和有力的法律论证:在复议过程中,能够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论证,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三、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主要利用了以下证据和法律依据:
涉案证据:
马先生等二人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的《征收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指出在集体土地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前先行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某管委会在复议过程中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征收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过拆迁户的意见,违反了程序正当的法律原则。
四、在本案中,如果没有京平拆迁律师的介入,会有怎样的发展:
首先,马先生等二人可能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难以准确判断《征收实施方案》的违法之处,也可能不清楚通过何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导致维权行动陷入迷茫和无序。
其次,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时,他们可能无法清晰、有力地指出某管委会在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例如集体土地未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就先行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程序,以及未广泛听取拆迁户意见等问题。
再者,没有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他们在与某管委会的沟通和协商中可能处于弱势地位,难以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从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的重视和保障。
最后,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策略和应对方法,整个案件的处理可能会拖延更长时间,甚至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程序不当等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没有律师的介入,马先生等二人在这个案件中的维权之路可能会更加艰难,结果也可能不如现在理想。
五、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律师承办案件后,迅速指导马先生等二人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律师指出某管委会在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实施方案》听取拆迁户意见方面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违反程序正当原则的问题,为马先生等二人争取合法权益。
尽管最终复议决定未撤销《征收实施方案》,但律师的努力使得某管委会的《征收实施方案》被确认违法。
本案律师:
赵现昭律师:2005年求学于川蜀大地,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律师实习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3年10月份,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从事拆迁领域的案件,专心致力于城区改造建设、农村土地拆迁安置、企业征收补偿、“违章建筑”拆迁、行政争议纠纷等方向的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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