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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非法拆迁补偿案例分析:棚户区改造未拿补偿房屋被非法拆迁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05

2024年非法拆迁补偿案例分析:棚户区改造未拿补偿房屋被非法拆迁。本案主要讲述了某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陈女士房屋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同年9月12日陈女士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获补偿。9月28日其前夫代签《申请交房验收单》,陈女士未委托和追认。10月3日住建局拆除陈女士房屋并毁损屋内动产。为维权,陈女士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指出住建局强拆违法,指导陈女士收集证据后起诉。一审法院支持律师观点,住建局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在本案中,如何向当事人解释法庭的判决结果:
 
首先,二审法院驳回了住建局的上诉,这意味着一审法院作出的认定住建局强拆当事人房屋的行为违法的判决得以维持。这一结果明确了住建局在未完成对当事人的补偿安置,且在当事人未实际交付房屋、未追认《申请交房验收单》的情况下,擅自强拆当事人的房屋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违法的行政行为。
 
从法律程序上讲,住建局辩称当事人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是不成立的。因为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所以当事人在知道自身权益被侵害后的合理时间内提起诉讼,并未超过规定期限。
 
虽然当事人之前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由于当事人并未实际获得补偿安置,所以这并不能成为住建局强拆当事人房屋的合法依据。
 
总之,这个判决结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认了住建局强拆行为的违法性,为当事人后续争取应得的补偿和赔偿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接下来,我们会依据这个判决结果,进一步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补偿和相应的权益。
 
二、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以下努力为当事人赢得纠纷:
 
精准的案情分析: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明确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和法律要点。
 
完备的维权策略制定:根据案情分析,制定了周全的维权策略,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清晰的法律论证:提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合法程序和要求,指出在未完成补偿安置工作且未获法院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强拆,强调陈女士未实际得到补偿安置,且《申请交房验收单》非本人签字、无委托和追认,房屋未实际交付,陈女士仍享有所有权,住建局强拆违法。
 
有效的证据收集指导:指导陈女士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其主张和诉求,增强了诉讼的说服力。
 
有力的庭审辩论:在庭审过程中,针对被告的辩称,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和论证。指出陈女士的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强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代表不存在强拆行为,以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严密的逻辑论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主要利用了以下证据和法律依据:
 
涉案证据:
 
陈女士未实际得到征收补偿的相关证据。
 
陈女士未委托前夫签署《申请交房验收单》且事后未追认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拆被征收房屋的权力。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四、在本案中,如果没有京平拆迁律师的介入,会有怎样的发展:
 
陈女士可能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程序,无法准确判断住建局强拆行为的违法性,也难以有效地收集和整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导致在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陈女士可能因为不熟悉法律,无法清晰有力地反驳住建局关于起诉期限已过和不存在强拆行为的辩称,从而可能无法在一审中获得胜诉。
 
没有专业律师制定完备的维权策略和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陈女士可能难以在整个案件中保持清晰的思路和坚定的维权决心,容易受到住建局的辩解和压力影响,甚至可能放弃维权。
 
即便陈女士坚持维权,也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和经验,无法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导致案件的进展缓慢或者结果不理想。
 
五、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制定完备的维权策略。指出在未完成补偿安置且未获法院批准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无权强拆,陈女士未实际交付房屋仍享有所有权,住建局强拆行为违法。
 
指导陈女士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有力反驳被告关于起诉期限已过和不存在强拆行为的辩称。
 
成功维护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使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陈女士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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