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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将迎来土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集体土地入市三方面利好消息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全面实施,农民将迎来土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集体土地入市这三方面利好! 一、土地征收制度方面 (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以下6种情形需要征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①军事外交 ②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③公益事业 ④扶贫搬迁 ⑤保障性安居工程 ⑥成片开发建设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然而现行《土地管理法》之中并未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由
发布时间:2019-12-24 09:42:27 -
宅基地继承、买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吗?
在本村有房,又继承了另外一处房子,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一户一宅”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9-11-20 10:35:17 -
继承宅基地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存非法逼迁行为
2017年底,陈某娟、陈某珍被告知该房屋被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要拆迁,但两人却一直未见过相关征地手续,且与征收方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争议过大。同时,其中两位继承人家中又有公职人员,因其工作原因就拆迁补偿分配也与陈某娟、陈某珍存在争议。面对拆迁形势不明,内忧外患加上补偿不合理,存在非法手段实施逼迁的情形,母女两人毅然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慕名寻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程波律师、叶方荣律师组成的团队代其维权。
发布时间:2019-11-11 13:26:14 -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新增宅基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耕地历来都影响着我国的粮食供给,也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为了对这一宝贵资源进行有效保护,我国于《土地管理法》之中规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屡遭破坏。时值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之际,两部委先后发声,再次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自然资源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两天之后,即2019年8月28日,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9-09-29 11:06:01 -
为什么我没有宅基地?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该如何申请宅基地?
为什么我没有宅基地?难道宅基地面积不会受到限制吗?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又该如何申请宅基地呢?
发布时间:2019-09-26 10:56:27 -
宅基地上的房子,怎么卖才合法?
伴随着农民渐渐迁入城市居住的现实趋势,农村之中的闲置住房也愈发增多。不少农民朋友动了把自家宅基地上空置房屋卖出换取资金的心思。然而不同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有许多的法律限制。如何才能合法地出售宅基地上的房屋?京平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宅基地上的房子,不应卖给这些人 寻找合适的买家把房子卖个好价钱,这自然是想要卖房的农民朋友所期望的。但是要注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买宅基地上的房子的! 原因在于根据《物权法》第147条的规定,建筑物进行转让时,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进行处分。宅基地
发布时间:2019-09-02 10:07:09 -
最高法裁定农村宅基地权益构成,关系到你能多少征收补偿
最高法裁定农村宅基地权益构成,关系到你能多少征收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最高法行申3063号行政裁定书中的裁判要旨,农村宅基地的权益构成分为三个基本部分:
发布时间:2019-07-15 09:33:43 -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房屋征收怎么补偿?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房屋征收怎么补偿?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在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住宅的,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宅基地。其中主要的程序如下:
发布时间:2019-06-10 09:48:35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监督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宅基地管理职能机构调整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就农村宅基地管理出台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 《通知》中明确,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
发布时间:2019-09-24 10:35:03 -
湖北襄阳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非法圈占宅基地申请查处未回复
2017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某供销社所占土地上施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但却将陈女士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宅基地非法圈占、围挡,占用宅基地给其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建设项目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但无征地批文等相关手续,在此情况下,陈女士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为其案件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9-18 11:26:04 -
浙江杭州农村拆迁案例:宅基地位于遗址保护范围被认定非法占地
宅基地位于某遗址综合保护工程规划范围内, 2017年9月26日某分局作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通知表明倪先生等人存在非法占地行为。但倪先生等人的房屋于2006年经过合法审批建成,某分局作出上述通知书时已在此居住长达十年之久,从未被通知有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07-05 10:18:27 -
湖北襄阳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非法圈占宅基地申请查处未回复
湖北襄阳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非法圈占宅基地申请查处未回复【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8 11:47:08 -
浙江杭州拆迁维权胜诉:宅基地位于遗址保护范围被认定非法占地
浙江杭州拆迁维权胜诉:宅基地位于遗址保护范围被认定非法占地【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拆迁律师事务 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05 10:16:15 -
河南省郑州违法强拆案例: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被违法强拆
吴女士与丈夫自2010年起在娘家河南省郑州市某村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居住,期间吴女士多次向村委会和办事处申请要求办理宅基证,却遭到推阻,至今未曾办理。2016年该区管理委员会在未与吴女士协商且未出示任何合法有效手续的情况下,组织大量身份不明的人员,强行将吴女士一家四口居住的房屋拆除。
发布时间:2019-05-14 09: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