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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科长滥用职权骗拆迁补偿款近1500万,入刑12年!
北京顺义的某拆迁科科长杨某却在听闻附近的村将被征收土地后,想出倒签拆迁协议这一招,违法抢建并骗取拆迁补偿款近1500万!
发布时间:2019-06-17 10:08:07 -
“住改非”拆迁补偿怎么算?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因各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而产生利益冲突和矛盾激化的问题逐渐显现。譬如“住改非”就曾经多次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住宅和非住宅之间不仅在拆迁补偿数额上有很大区别,而且非住宅还可以获得生产预期收益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9-04-30 10:32:14 -
“三块地”改革试点倒计时,哪些法律条款将暂停失效!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发布时间:2018-11-28 10:10:12 -
棚户区改造或将发生巨变,房屋置换逐步取代货币补偿!
6月25日早间到午后,一则消息流传坊间,搅动了各地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心!先是传闻将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叫停棚户区改造,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之后针对民间的传言,昨日晚间国开行新闻办公室回应称今年以来,开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政策,在国务院相关部委指导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开展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后续相关媒体发文称,国开行内部人士透露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权全部先上收,分支行暂停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已经放款的存量项目照常。 棚户区改造是牵动亿万老百姓安居的重大工程,而每一次的政策变动和相关部门的重大调整,都能对棚户区改造中的广大拆迁户产生重
发布时间:2018-06-29 10:12:48 -
关于房屋拆迁冻结,这些你都知道吗?
何为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拆迁公告已经发布,政府已经划定了拆迁范围,在一定期限内需要对拆迁范围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制定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给房屋产权人以合理的拆迁补偿,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某些活动。 被冻结的行为 1.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2.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4.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5.户口变动,尤其是将户口迁入到即将被拆房屋所在户口;6.在耕地上抢种青苗等。 如
发布时间:2016-12-26 18:27:28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为棚户区改造定调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政策如此定调。
发布时间:2019-03-07 09:40:38 -
浙江衢州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障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04 11:24:52 -
《玉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第十七条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住宅房屋补偿的,征收人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安置等补偿安置方式,具体由征收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发布时间:2023-07-07 14:50:19 -
《庆元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县城严控区范围内被征地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独立式住宅房屋,除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房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之外的被补偿人在选择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时,平均层数不足三层的,按照一层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乘以三计算补偿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以下简称为上浮的建筑面积,下同)。
发布时间:2023-07-06 14:46:06 -
《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被补偿房屋用途为住宅,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迁建安置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的,具体补偿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在征地补偿方案中确定。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农业生产性用房,给予适当的补偿,不予安置。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2:34 -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符合“一户一宅”且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内建设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以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计算补偿面积,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5 13:49:53 -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自2021年3月29日实施
第十七条被征收集体土地所涉及房屋以外的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决定》(驻政〔2017〕48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办〔2016〕140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6 15:54:15 -
浙江《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1月16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第二十一条 被补偿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货币安置、迁建安置等多种安置途径。产权调换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被补偿人。货币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相应的补偿资金,由被补偿人自行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迁建用地和费用,被补偿人自行建造安置用房。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5:51 -
浙江省《常山县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自2020年10月15日施行
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采取货币安置、产权调换安置、易地统建安置三种基本安置方式,原则上每户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后仍有剩余可安置面积的,剩余部分允许调整为货币安置,但剩余可安置面积不得超过可安置面积的30%。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或产权调换安置的,不再享受申请宅基地建房权利。
发布时间:2023-05-25 14: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