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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防治战中的部分行政措施辨别及应对
2020年春节还未开始就被汹涌而来的肺炎疫情信息淹没,随后各地相继加入到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战斗当中。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遏制疫情的进一步传播,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不过,对普通人来说,这些应对措施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样的行为,我们该如何区分,之后又该怎样密切配合国家的工作,促使抗疫防治战赢得胜利,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以下罗列出部分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抗疫过程中的几种常见行为 1、抗疫中的领导管理行为 疫情发生后,国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1月25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1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
发布时间:2020-02-05 11:05:49 -
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征地补偿按面积补还是按户头补?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土地管理领域的一个难点所在。我国现行征地制度存在征地权力行使范围过宽、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单一等问题。新法实施后,进一步明确了征地补偿保护原则,规范了知道补偿标准,这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发布时间:2020-01-16 10:33:20 -
集体土地入市,征收补偿保障……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新《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经获得了法律的许可,这种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之间泾渭分明的局面将被打破。第六十三条规定,已被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个人或单位使用。
发布时间:2020-01-13 09:52:48 -
2020年征地拆迁抓住这些关键,拆迁补偿不会低
新《土地管理法》上周起开始实施,在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个方面作出重大改革。对此,不少关注新法实施的拆迁户都很想知道:2020年我遇到征收拆迁问题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京平拆迁律师根据在平时的工作中对拆迁户咨询的解答,结合新《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整理出拆迁户在2020年面对征收拆迁时需要注意的三个关键点,希望可以为广大拆迁户提供参考。 一、确认拆迁的性质 拆迁户在面临征收拆迁时,首先要弄明白征收方为什么要征收拆迁。如果征收方因为公共利益而征收拆迁,作为拆迁户,则可以通过
发布时间:2020-01-07 09:44:48 -
新年新规!所有的征地拆迁相关事项按这个来!
今天是2020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新《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协议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啦!此后,所有的征地拆迁相关事宜都要按照新法进行,这些关键信息你一定要知道! 一、新《土地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其中,这几项创新性规定,与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相关! 二、《行政协议司法解释》 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一部重要的诉讼法专门司法解释,在促进行政协议纠纷
发布时间:2020-01-02 09:26:20 -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将迎来土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集体土地入市三方面利好消息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全面实施,农民将迎来土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集体土地入市这三方面利好! 一、土地征收制度方面 (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界定。以下6种情形需要征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①军事外交 ②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③公益事业 ④扶贫搬迁 ⑤保障性安居工程 ⑥成片开发建设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然而现行《土地管理法》之中并未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由
发布时间:2019-12-24 09:42:27 -
2020年拆迁这几点,直接关系到你家的拆迁补偿款
近年来,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水平,各地发起了不少征收拆迁项目,随之产生的拆迁补偿问题,也因为事关拆迁户的“钱袋子”,备注关注。面对征收拆迁,拆迁户怎样做,才更有助于获得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京平拆迁律师建议,您应该提前做好这些准备。
发布时间:2019-11-22 09:33:35 -
为什么我没有宅基地?没有宅基地的村民该如何申请宅基地?
为什么我没有宅基地?难道宅基地面积不会受到限制吗?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又该如何申请宅基地呢?
发布时间:2019-09-26 10:56:27 -
《土地承包法》改了!农民最新福利:地能换钱了!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出修改,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针对其中几项与农民利益切身相关的条款进行解释: 壹、关于承包地流转 法条 1、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2、将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合并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律师解读 此条修改,一方面保证农民承包土
发布时间:2019-01-24 10:49:13 -
修高铁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法规是什么?
修高铁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不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也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虽然是建设高铁而引起的拆迁,但是拆迁补偿主要还是看房屋土地的性质。所以接下来就主要给您分析一下农村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26 10:33:34 -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2018版)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诉讼亦是如此;因此,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权利的存在,对其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类人是无法得到司法救济的。所以,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依法维权。 一、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的区别。 司法实践中,很多人会把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混为一谈,然并非如此。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已为人们耳熟能详,诉讼时效制度也称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
发布时间:2018-04-16 09:57:12 -
元宵佳节之际,那些新法新规新政策,与你的拆迁息息相关
对于拆迁户来说重点可能就是“反腐新机构”: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这一新举措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为实现阳光拆迁搭桥铺路。
发布时间:2018-03-05 09:52:32 -
京平拆迁律师解读土地新法
针对日前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今天,北京市律协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专门承办征收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为公众作出法律解读。 赵健律师表示,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因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其中,成片开发建设可以征收土地的范围限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且必须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京平拆迁律师赵健表示,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采取列举式立法方式,规定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等六种情形,可以依法征收农民
发布时间:2019-08-29 09:10:32 -
四川省城市拆迁案例:为实施绿心保护计划声称建房手续违法
李女士、王女士是四川省某市某村村民,2017年,该市实施绿心保护计划。为了实施这一美好的计划,该市对申请人所在区域的房屋实施征收。2017年11月10日,李女士等人没等来合理的征收补偿,却收到了来自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声称李女士等人于2007年在肖坝办事处某社区某组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修建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李女士等人自行拆除涉案房屋。
发布时间:2018-05-15 09: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