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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9:44 -
2024年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乍浦镇汤山东路东侧地块实施房屋协议拆迁的公告,汤山东路5弄2号、汤山东路41弄1号、汤山东路67弄1幢
根据《嘉兴港区2021年度城乡统筹搬迁安置工作计划》,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60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协议拆迁汤山东路东侧地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4:22 -
2024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9:07 -
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为: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红线范围(详见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征收户数约54户。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2:34 -
2024年山东莒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征预公告〔2024〕3号位于莒县浮来山街道、阎庄街道、城阳街道、招贤镇、峤山镇、桑园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浮来山街道长安口村、朱家庄子村;阎庄街道爱国村、岔头村、大北林村、大路东村、东刘家官庄村、窦家官庄村、段家山沟村、官保村、郭家当门村、伦家当门村、宋家当门村、孙家山沟村;城阳街道大许家庄村、后沟西村、秦家庄村、小许家庄村
发布时间:2024-02-18 16:35:02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2-05 14:53:49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4-02-05 14:15:25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全省于2023年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5 14:01:37 -
河北省政府发布通知,公布河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5:24:51 -
四川省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原则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批复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川府函〔2020〕185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4-02-04 15:14:42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水源路南侧C-2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投票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发〔2011〕16号)等相关规定,密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受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于2024年1月25日在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层114会议室以协商投票方式组织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工作。现将选定结果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1:09:23 -
2024年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横店街红旗社区、青松村
2024年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横店街红旗社区、青松村
发布时间:2024-01-30 14:42:15 -
2024年山东新泰征地拆迁公告:新泰市人民政府汶南镇太平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4年山东新泰征地拆迁公告:新泰市人民政府汶南镇太平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4:43:15 -
2024年山东新泰征地拆迁公告:新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新泰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太平庄村集体土地
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新泰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太平庄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新泰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汶南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太平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1 14: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