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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拆迁怪状:限期搬迁函盖着市纪委章
济源市玉泉街道指挥部称,现在讲究和谐拆迁,被拆迁的村民都是自愿的,都签订了协议;庙街指挥部也强调,拆迁没有强制,没有非法性手段。 当地媒体报道称,指挥部春风化雨的思想工作解开了群众思想上的心结。除了思想工作,各指挥部也在用金钱表彰拆迁户舍小家为大家的牺牲和奉献精神。 由于各村庄的安置房配套尚未完善,而扒掉自己的房子所得补偿只有十多万元,如东张村是一刀切13.6万元,庙街是8万多元,王庄村是12万元,这些补偿让不少拆迁户担忧起未来的生活。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亲历了北街、庙街的扒房现场,不到十分钟,
发布时间:2013-03-19 19:02:42 -
青浦将建33个动迁安置房基地 年内竣工81万平方米
东方网1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日前举行的青浦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青浦区政府工作报告透露,青浦将加快实施动迁安置房建设,确保所有规划的33个动迁安置房基地全面开工,确保年内竣工81万平方米,确保完成2263户动迁过渡户安置。 青浦将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以动迁安置房为重点的四位一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同时,扎实推进市级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加快配套道路建设和公交线路开通。 青浦还将继续做好经适房配售、廉租房配租和公房筹建等工作,加快西虹桥商务区、一园
发布时间:2013-03-19 18:59:40 -
六个区块将进行拆迁改造 “城市客厅”再次扩容
这六个区块的拆迁改造之后,受益最明显的就是这一核心区域的交通拥堵问题将得到改观。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这六个区块和湖城中心区域内的劳动路、苕溪西路、南街、红旗路等多条主要城市道路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这些道路都已出现一定的交通拥堵问题。 湖州在线讯 爱山广场是湖城的城市客厅,它周边的城市建筑,无疑直接体现着湖城的城市品位。昨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随着爱山广场以及步行街在近年来的改造中华丽转身,爱山广场区域将在这次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迎来再次扩容。 涉及六个区块 记者获悉,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将涉及到爱
发布时间:2013-03-19 18:48:24 -
征地拆迁的三个原则、两个制度
成都拆迁户唐福珍自焚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法制办已经表示将废止拆迁条例,并可能以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取而代之,但是在修改条例过程中,中央、地方和社会的意见不尽统一,在有些方面甚至差距很大。修改条例围绕的中心问题是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地拆迁,以及补偿多少。对于这两个问题,2004年宪法修正案和2007年《物权法》都有所规定。根据宪法第13条,政府征收私人财产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并给予补偿。因此,要从根本上防止拆迁条例所造成的那么多社会冲突和悲剧重演,必须使新的条例在征收前提条件和补偿标准上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但是
发布时间:2013-03-19 17:29:44 -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3:16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规定。其中: 1.目录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国务院核准。 2.目录规定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
发布时间:2013-03-19 14:25:55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39 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编辑本段]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
发布时间:2013-03-19 14:00:12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53号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9:27 -
《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5:01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3:56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第四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3 号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1:05 -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通
(农经发[2005]1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56:32 -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2:5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