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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
与现行的法律相比,新《刑事诉讼法》在律师法律援助方面作了很大的拓展和延伸,从源头上更好的维护了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近年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虽然有所提升,但增长极为缓慢,增速不明显,且申请类刑事案件所占比重过低。为了更好地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我市在看守所监区和家属会见室分别设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但在家属会见室设立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上门咨询者寥寥。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实施之际,笔者试就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一个粗浅的探讨,旨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5:53 -
心系群众 扎实工作 努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
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十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诉讼案件90万余件,受援人总数超过150万人,解答法律咨询超过600万人次,在保护司法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法律援助工作始终面临着经费短缺、资源分布不平衡、法律援助需求量大、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机制不够协调等问题,各地在不断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3:47 -
法律援助咨询比较研究
从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咨询是律师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方式之一,〔1〕特别是在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援助咨询计划、明确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标准,开通全国性或者地区性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咨询中心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士的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优质、均衡化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而我国,由于法律援助起步较晚,法律援助咨询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为此,笔者试对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咨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2:20 -
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改革
在我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农民是一个庞大的阶层,其数量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各方面建设。当前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不利于农村稳定的各种因素不可避免地要显露出来。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虽然法律上有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文,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难以眷顾到他们,让他们成为法律实施的死角,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真正实现了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空中楼阁变为现实,由抽象的社会正义演变为真实的存在。法律援助不是简单地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1:22 -
对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几点思考
自2004年人权入宪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深化,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很多人建议执业律师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中提前介入,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拓展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方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但同时,这种做法似乎又与法律援助现行规定相冲突,为此,有必要就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一、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法理依据 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正是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0:25 -
论人本观对政府法律援助决策的影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了出来,以此为标志,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所追求的目标是建设并完善一个充分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其基本特征就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那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力以及没有知识和能力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也都能够拥有和其他公民乃至政府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8:44 -
略论工会法律援助制度
工会法律援助是指各级工会及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经济困难的职工当事人、基层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包括法律扶助和法律救济。工会法律援助主体是工会,一般由工会专门成立的援助组织及其成员代表工会实施援助行为。我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始于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等社会关系均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各种关系日趋复杂,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更加需要工会加大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7:05 -
有限产权房屋的拆迁补偿
有限产权,又称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对该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限产权的有限性,主要体现在处分权和收益权。首先,在处分权方面,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不能像其他购房人一样自己处分其房屋,一般要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
发布时间:2013-03-20 16:06:49 -
信访制度的性质、功能、结构及原则的承接性研究
引言:这一问题何以如此重要? 从目前对信访制度的研究当中,存在着一种明显的倾向,那就是取消信访制度,其理由是信访制度的是一种非理性、非法治化的制度,而信访的效率低下也更加证明这种制度存在已经没有必要。这种倾向受到理论界和家务界越来越多的追捧,以至于让众多的信访人和信访机关及社会公众越来越质疑信访的合法性。这些观点、质疑及信访的实际效果常常缠绕在一起形成一种涌动的暗流,使信访制度置于一种危险的境地。目前在信访的理论和实践中,同时出现若干种互相矛盾的现象:其一,一方面涉法信访、陈年信访不断出现、不断升级,另一
发布时间:2018-01-05 10:42:48 -
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机制分析
【内容提要】 程序论公共利益理论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公益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需要一种程序机制。公共利益界定的程序设计,首先要解决的是界定的主体问题,其次才涉及到具体程序机制的设计。公共利益之界定主体的选择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须由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通力协作。我国公益征收法上公共利益界定的具体程序机制设计,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把公共利益调查与审查作为征收决定做出前的一个独立程序阶段;二是把民主商谈确立为公益界定必须遵守的实质性程序原则;三是把公共利益听证确立为公益界定中必须遵循的一个程序环节。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3-03-20 15:41:51 -
浙江城市拆迁案例:二十户老百姓权益的的回归
【写在案前】 去年,新的《拆迁管理条例》终结了长期以来一直被地方政府奉为至宝的行政强制拆迁,中央也三令五申,严禁地方政府对群众的合法房产实施行政违法强拆,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强制拆迁。《条例》的颁行,对地方的暴力拆迁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于是拆迁走上了所谓合法暴力拆迁的道路。一纸不关乎法律的《拆迁许可证》,成了暴力拆迁堂而皇之的通行证。明明是印着大红公章的《拆迁许可证》,拆迁户依赖政府公信力与威慑力,不明不白的把自己的地盘拱手相让。 浙江省温州偏处东南一隅,地处浙闽交界地带,三面环山,一面靠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0:26 -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旧城改造?商业开发?
【写在案前】 城市房屋拆迁改造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一家三代蜗居在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的危房而言,虽然所处地段往往为繁华的城市商业中心位置,但这种繁华与他们无关。所以旧城改造对于他们改善生活水平而言,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中国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往往是较低的补偿安置政策使拆迁户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政府的所谓的旧城改造本来就是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拆迁户当然没有理由拒绝并且也没有能力拒绝;另一方面较低的补偿有甚者大大降低了原有的生活标准。 现在旧城改造落到了山西杏花岭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3:52 -
山东城市拆迁案例:律师维权花样多,拆迁户获得3倍补偿
【写在案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大踏步前进,中国的发展之迅猛令世界为之感叹。但是经济快速发展必然相伴种种社会矛盾。其中商业项目的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正是商业项目的肆意占地无情的碾压了部分群体的利益,甚至把他们推向了无边的深渊。商业项目建设拆迁过程中,个别单位会利用制度上的不健全屡屡侵犯拆迁户的利益。其中暴力、违法强拆等行为也正在周而复始的上演。在拆迁的大潮中山东省济宁市也避免不了大范围拆迁的命运。李春(化名)老家在济宁的农村,在几年前的拆迁中,用拆迁补偿款在淄博市靠近市中心的
发布时间:2013-08-20 16:25:13 -
广西企业拆迁案例:相差几千万的拆迁补偿
【写在案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拆迁更加的频繁,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其中企业和店铺的拆迁往往是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由于企业房屋具有经营的性质,拆迁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征收带来的员工流失和商业信誉以及原有供销网络的破坏等损失。所以面临拆迁,企业既要承担有形资产的损失,更多的还要承担无形资产的损失。现在社会的拆迁纠纷已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焦点,许多企业在强大的拆迁办面前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