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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吉林通化朴某等三户商铺拆迁补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 在涉及我团队的当事人所在的商业街区内,拆迁补偿额过低导致我当事人无法拿到补偿款在同等地段租赁及装修相同店铺,要求回迁商铺也没有得到回应。在多次与开发商谈判中始终不能达到一致,我当事人希望能通过法律能拿到自己实际损失的部分,合情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案情分析: 拆迁中,政府高价将土地的使用权卖给了开发商却不能很好安排商铺及企业,企业型的经营者与普通住宅不同,就像木头和树长的一样却远远不能与树的真正的价值,对于经营者来讲真正损失远远不止有形的装修等和停产停业损失,更多的是拆迁后,一个经营者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9:23 -
介入河北省邯郸市李某的因拆迁补偿的继承纠纷
【基本案情】 委托人李某的父亲于民国期间获得河北省邯郸市某社区某巷的合法房产,共计 300 多平米, 2008 年,其侄子李某某邯郸市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将其房屋拆除,造成其重大损失,后委托人自行起诉到法院,被以不能合并审理为由驳回。现委托人再次起诉。 【案情分析】 本案属民事侵权。但是委托人的房屋权属证据是民国时期的分家协议,而侵权人已在 1995 年重新办有土地使用证 充分利用当事人已提起的民事诉讼达到诉讼目的,同时伴以行政诉讼,来追究相关部门违法颁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8:57 -
介入山东省临沂市刘某拆迁补偿的纠纷
基本案情 : 当事人房屋所在的地是临沂市商业中心街区内,该地块拆迁户不能安置原地回迁,拆迁补偿额与该地区的实际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导致我当事人至今未能达成协议,无法拿到补偿款。 据当事人介绍,该拆迁项目以旧城改造为名实质进行商业开发,并出示了当时的拆迁的征集意见和之后的广告招商照片。在该地区房屋陆续被拆除后,区政府作出房屋拆除补偿决定,并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定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当事人希望能通过法律能拿到自己实际损失的部分,合情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案情分析: 本案先保证当事人的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8:15 -
介入江苏省无锡南长区周某征地及房屋补偿纠纷
事实概要: 无锡市南长区周某在南长区某村某巷有一所房屋,用来经营养生保健足浴馆。现南长区区政府欲征收,但是所给补偿远远不能达到合法标准,却采取断水断电,暴力恐吓等手段对其予以胁迫。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某委托我团队律师代为维权。 案情分析: 此案所涉土地是集体土地,属于土地征收类型的案件,依法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委托人的房屋是性质虽然是住宅,但是长期用于经营,应当按照经营类房屋予以补偿。 先通过调查拆迁办的拆迁手续,再根据调查情况适时提起法律程序。同时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7:52 -
1月22日上午9点绵阳游仙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 由:行政强制违法 当 事 人:王先生诉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律师 王飞律师 开庭时间: 2013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 点 开庭地点绵阳游仙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05 21:50:09 -
2013年2月1日河北邯郸丛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诉区规划局违法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诉 当事人:张素娥 代理拆迁律师:库建辉律师,黄爱华律师 开庭时间: 20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10 点 开庭地点:河北邯郸丛台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05 21:49:02 -
1月29日内蒙古高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决定违法之诉 当事人:徐金奎 ( 原告 ) ,集宁区人民政府 ( 被告 ) 原告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律师、程波律师 开庭时间: 2013 年 1 月 29 日, 地点:内蒙古高院
发布时间:2013-03-05 21:47:46 -
12月10日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当事人:刘双燕 代理拆迁律师:程东胜律师 开庭时间: 2012 年 12 月 10 日 开庭地点: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3-05 21:46:39 -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解析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又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是各种观念和各方利益的交叉点,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对社会影响较大,极易引起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据某省信访局2001年度信访接待统计资料显示,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引起的上访、咨询占该局全年信访量的28.7%。 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 (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 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
发布时间:2013-03-22 15:16:39 -
拆迁办是否构成了犯罪——邸顺红律师
最近,代理了一个关于非法拆迁的案件。这个案件与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一点特殊性。就是拆迁办在没有向房屋所有人出示任何合法拆迁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房屋。造成房屋所有人没有办法获得补偿。因为,在失去了房屋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估价及装饰装潢附属设施的估价都是无法进行的。而对于没有向所有人出示拆迁手续,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拆迁,是一般的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直至触犯了我国的刑罚应受到刑事处罚。 我们认为此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情: 2009 年 11 月 13 日,烟草物流周边环
发布时间:2013-03-04 20:15:56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一、非法转让土地类 ( 一 ) 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二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三 )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4:06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车库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写在案前】 家住在福建省的赵先生和孙女士是一对普通夫妻,他们在村内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买车后,便在自家院落门前的一块空地建了一个车库,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人管。2012年1月,村里要拆迁建立花卉展览馆,全村村民都期望能多给些补偿款。谁料一天早晨赵先生夫妇有起床后发现自家门前的车库竟被一群人强行拆除,但完全不清楚到底是谁做的,事先也没有过任何的通知。二人感觉不知从何入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夫妻二人眼见着自己的车库就这么不知所以的消失了,赵先生和孙女士想到了律师,遂决定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