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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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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拆迁案例:青岛市规划局逾期做出告知书被确认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5-04-10 14:42:40 -
4月17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土地行政征收 对方当事人:城阳街道大北曲前社区居委会 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 时间:4月17日上午9时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5-04-03 13:30:48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山东省青岛市征地拆迁维权案
赵女士、于先生是山东省青岛市的居民,原先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拥有各自的住房。因为青岛北站周边区域征收项目,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于2011年11月房屋被非法违法强拆。事发后,赵女士和于先生多次找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在2012年才收到房屋征收的相关材料,包括听证通知、强制执行申请和征收补偿决定等。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赵女士和于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来维权自己的权利。听说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是专业代理拆迁维权的团队,于是慕名同团队取得联系。经过咨询沟通,两位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且同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库建辉和崔凤荣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维权。 库建辉律师和崔凤荣律师已经正式介入此案,接下来两位律师
发布时间:2014-12-25 1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