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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商铺拆迁案例:县城管局夜间违法强拆于法无据终败诉
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应对违法强拆亮起红灯,更应该对夜间违法强拆大声说 “不”,坚决捍卫依法拆迁的正当法律程序。拆迁维权的官司虽然复杂多样,但大体可归纳为程序违法和实体补偿不公两类。相比后者,程序违法更容易被公众看见,社会影响也更恶劣。但现实中,总有一些部门规避程序,利用貌似通过造成“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强拆事实来达成行政目的,尤其是在房主要价不合理的情况下,绕开法定程序进行违法强拆更是拆迁办惯用的伎俩。其实,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在于依法定程序行政,实现依法拆迁首先要严格遵守法定程
发布时间:2015-06-04 16:07:16 -
山西商铺拆迁案例:《强拆决定》被依法撤销
通告和催告,一字之差,导致程序违法。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3)平行初字第XX号 原告:杨某 被告:平遥县城市管理局 判决如下: 撤销平遥县城市管理局作出的平城管违法强拆字(南2013)第XXXXX号《强拆决定书》 搜索关键词:强拆决定书 违章建筑 商铺拆迁 催告程序 当事人杨女士系山西省平遥县古陶镇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包括多间门面房和住房,房屋均在1990年左右建设,后部分房屋用于经营超市、澡堂、棋牌室及旅馆等,二十几年来,当事人全家十几口人在此安居乐业。2013年风云突变,当地政府以建设绿化带为由突
发布时间:2015-04-28 11:05:33 -
河北城市拆迁案例:诉县政府违法强拆,一波三折终立案
按图索骥:赵县人民政府违法强拆→调查取证→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 理→起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诉至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石
发布时间:2015-04-17 16:55:01 -
天津农村拆迁案例:镇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
问题提示: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能否以帮助拆迁等名义直接实施强拆房屋的行为? 【要点提示】 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强拆私有房屋,必须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严格依据法定程
发布时间:2015-02-28 11:38:59 -
辽宁违建强拆案例:翻建房屋遭违法强拆,律师诉讼两审均胜诉
问题提示:房屋翻建行为缺乏书面许可手续,是否能够免除违法强拆行为的法定手续? 【要点提示】 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地方政府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无论建房行为是否合法,地方政府如果想要拆除相关房屋,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房屋翻建行为缺乏书面许可手续,并不能免除违法强拆行为的法定手续。未经任何法定程序、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径直将翻建房屋强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法强拆行为。 【案例索引】 一审:辽宁省大洼县人民法院(2014)大洼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 二审: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9:09 -
湖南违建强拆案例:拆迁律师法律维权,城管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提示: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能否对无证房屋按违章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要点提示】 认定和查处违章建筑,应当是维护城乡协调发展的手段,而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目的,尤其是成为拆迁之目的。为了达到低成本拆迁的目的,打着认定和查处违章建筑的旗号,随意认定被拆迁房屋为违章建筑,这种形式合法、实质不合法的做法明显背离了行政目的,属滥用职权之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开始实施,如果被拆迁房屋建于2008年之前,那么按照该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属于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 【案例索引】 宁乡
发布时间:2015-02-05 14:04:22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房屋遭违法强拆,问责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问题提示: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遭遇违法强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时,认定违法强拆主体为镇政府或村委会,具体有什么区别? 【要点提示】 镇政府属于行政主体,如果实施违法强拆行为,那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而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一般没有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如果违法强拆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仅仅是村委会所实施,那么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将难以追究,对违法强拆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将大打折扣。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14)泰靖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二审: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
发布时间:2015-01-29 10:42:58 -
安徽违建强拆案例:管委会、城管局违法强拆皆败诉
问题提示: 对于涉嫌违章的建筑,是否可以随意进行违法强拆? 【要点提示】 违章建筑只有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后,才可以对其实施强拆;跨过违章建筑认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违反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而实施的强拆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索引】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14)田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案情】 原告: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程波律师、李利律师 被告: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 被告:淮南市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 蒋先生在
发布时间:2015-01-14 10:52:30 -
《强拆决定》被依法撤销
杨女士系山西省平遥县古陶镇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超市、澡堂、棋牌室及旅馆等多间门面房和住宅。2013当地政府以建设绿化带为由突然命当事人一家搬迁。可让杨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安置补偿十分不理想,全家老老小小住不开不说,所有的营业损失都不予补偿。在拆迁补偿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拆迁办竟然以拆除违章建筑的理由对全部房屋实施了暴力违法强拆。后杨女士找到了在征地拆迁领域胜率极高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本案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资深主办程波律师和经验丰富的李利律师共同负责。律师首先针对《强拆决定书》提起诉讼程序并一举获胜,成功撤销了该文件,使得违法强拆行为唯一的借口也烟消云散。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注:如需转载,请标明版权! 【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5-04-28 11:11:16 -
诉县政府违法强拆,一波三折终立案
委托人郭先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拥有合法房屋,后因当地政府启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面临被征收,因征收补偿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双方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3年8月郭先生的房屋被不明身份的人偷拆。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郭先生联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依法维权。本案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资深主办王炳峰律师共同代理。律师通过努力终于拿到县政府实施违法强拆的证据,不料行政复议机关和一审法院都站在了县政府的一边,好在代理拆迁律师的正确指导,当事人在二审裁定下成功立案。
发布时间:2015-04-17 15:16:15 -
镇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
翟先生是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某村的村民,在当地拥有自己的住房。由于政府规划,翟先生的房屋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当地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翟先生一直没有同拆迁办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在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任何强行拆除的通知的情况下,2014年11月12日,翟先生的房屋被镇政府强行拆除。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给翟先生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随后翟先生向 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只是立案受理,其后并没有作出任何答复。为了替自己讨回公道,翟先生决心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经人介绍,翟先生同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赵健律师、葛容律师具体承办该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负责全权处理翟先生的拆迁维权事宜。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
发布时间:2015-02-28 09:53:20 -
翻建房屋遭违法强拆,拆迁律师诉讼两审均胜诉
常先生是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王家乡某村的居民,在该村拥有住宅房屋,并持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村镇房产执照。该房屋年久失修、出现裂缝,已经成为危房、无法居住,常先生多次请求镇政府解决其居住问题,2014年,在获得镇党委书记口头同意的情况下,常先生将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并进行翻建。2014年5月19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常先生停止建房;2014年5月28日,镇政府在未出示任何书面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常先生在建中的房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常先生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赵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2:37 -
农村房屋遭违法强拆,问责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张先生是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张河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自己的房屋。2012年11月10日,镇政府发布《关于对古银杏森林风景区东大门地块实施动迁的通告》,将张先生等人的房屋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是镇政府从拆迁开始就没有出示任何和征收相关的文件,并且想要以非常低的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使双方迟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3年8月,张先生的上述房屋遭到强拆。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库建辉、张波、曹星律师担任张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对张先生的房屋拆除行为违法。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网 址:http://www.jinglawyer.com 咨询电话:010-63797888、56225888 注:如需转载
发布时间:2015-01-28 09:44:04 -
管委会、城管局违法强拆皆败诉
蒋先生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某社区拥有房屋,另有蔬菜大棚和猪舍,用于经营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自2013年8月1日开始,区管委会和社区干部带领一伙身着制服的人员对蒋先生的房屋、蔬菜大棚及猪舍多次进行毁坏;2013年10月15日,区城管局向蒋先生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蒋先生于3日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拆除违章建筑房屋;2013年10月29日,区城管局向蒋先生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随后,区管委会和区城管局又对蒋先生的房屋、蔬菜大棚及猪舍进行大规模强拆,最终上述设施被全部拆除,房屋内物品被全部掩埋毁损,种猪和仔猪亦受到伤亡,损失惨重。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
发布时间:2015-01-14 1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