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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违法强拆 两级政府双双败诉
原告:温州某塑胶有限公司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顾冬庆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志伟律师 被告: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人民政府 温州某塑胶有限公司的厂房坐落于苍南县龙港镇某路,因其所在区域进行土地征收,该公司被通知厂房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因有关土地征收补偿过低,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应对苍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及突入起来的违法强拆行为,一一提起了维权程序,并陆续取得胜利,为后期争取合理补偿奠定了基
发布时间:2017-02-18 17:10:15 -
征地拆迁胜诉:《违章建筑拆除通知》、《违法强拆公告》均撤销
【原告】来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 波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 利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 【被告】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来先生是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居民,因该区涉及项目建设,其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双方针对补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了《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通知书》和《违法强拆公告》,将来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欲实施强拆。周旋几月有余,补偿不仅毫无提升,眼看着房屋也要被拆除了,来先生一家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把一家人的维权事宜托付给了京平合伙人律师张波、李利和专业律师蔡晓仪。 介入案件后,京平拆迁律师为了扭转被动局势,步步为营、环环相扣。终于以过硬的
发布时间:2017-02-18 16:52:17 -
征地拆迁胜诉:房屋遇违法强拆公安不履责败诉
【原告】杨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律师 【被告】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案情回顾】杨女士是山西大同市的居民,因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其居住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因为拆迁办提供的补偿标准过低,双方迟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眼看补偿不到位,杨女士决定将案件交给专业的人操作,于是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多个维权方案,步步推进。不仅成功撤销了大同市发改委作出的立项文件,而且通过查处程序为当事人积累了又一有力筹码。 相关资讯: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终胜省政府撤销征地行为 征地拆迁胜诉:山东省济南市行政复议获胜说明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
发布时间:2017-02-18 16:34:25 -
征地拆迁胜诉:准确判断时机违法强拆决定违法
【原告】路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奇兵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 【被告】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申请人路先生是济南市历城区华山片区的拆迁当事人,在本村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现因涉及项目建设,其房屋虽然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对于补偿问题始终无法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其后,相关部门未经法定程序即对其作出了《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将其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限期予以强拆。 对于突如其来的违法强拆决定,路先生一家人甚为恐慌。为了解决这一拆迁纠纷,路先生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结合路先生的特殊情况,京平拆迁律师对上述违法的违法强拆决定提起了相应的维权程序,并准确判断时机,
发布时间:2017-02-18 16:18:57 -
征地拆迁胜诉:律师助力 违法强拆违法
原告:卢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梁开贵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兴宁市人民政府福兴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卢先生在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福兴街道拥有自留地及房屋,并在自留地上种植树木。后因新城建设规划项目,其上述自留地及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就在双方针对补偿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卢先生自家房屋前后的自留地上的树木被强行挖掉,甚至有拆迁办组织人员对上述自留地强行挖土、破坏。后经四处打听,卢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开贵律师,并将自己的维权事宜托付给了京平合伙人律师梁开贵和专业拆迁律师蔡晓仪。 律师团介入后,通过前期充分调查取证,对街道办组织的违法强拆行为提起了诉讼程序。依靠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成功确认此次违法强拆行为违法,为后期进一步提高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7-01-17 23:44:13 -
征地拆迁胜诉:“维权虽坎坷,违法强拆终违法”
原告:冯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李鄂陵律师、 刘春兴律师 被告:临颍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临颍县城关镇某村村民冯女士在该村申请建房,并取得了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是,由于临颍县对全县开展三违治理工作,于2014年11月18日对包括冯女士房屋在内的9处建筑进行了强拆。 合法房屋遭遇违法强拆,化为一片废墟,冯女士没有选择暴力反抗,她选择了冷静和理智,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经过专业律师的分析,冯女士终于看清了这场浩大的违章建筑拆除背后隐藏的阴谋,将自己的维权大事委托给京平拆迁维权团队。经过专业律师的操作,两次痛击临颍县人民政府,最终确认违法强拆违法。自此,冯女士终于摆脱了被动局面,为自己争取
发布时间:2017-01-17 23:15:30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准确判断时机 违法强拆决定违法
申请人路先生是济南市历城区华山片区的拆迁当事人,在本村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现因涉及项目建设,其房屋虽然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对于补偿问题始终无法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其后,相关部门未经法定程序即对其作出了《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决定书》,将其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限期予以强拆。
发布时间:2017-02-17 19:55:48 -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房屋遇违法强拆公安不履责败诉
杨女士是山西大同市的居民,因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其居住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但是,因为拆迁办提供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双方迟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京平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多个拆迁维权方案。2015年,京平拆迁律师在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调查中发现大同市发改委作出的立项文件严重违法,于是启动了复议程序。眼看专业律师步步紧逼,拆迁办迫于施工压力,在复议期间选择了冒险违法强拆。2016年3月15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趁杨女士不在家,将其房屋全部拆除。当杨女士赶到现场时,院内一片狼藉
发布时间:2017-02-13 18:27:19 -
江苏南昌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助阵拆迁户,区政府被判违法强拆
2016年12月江西法院网【新闻中心】报道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行政审判典型案例。京平拆迁律师团梁开贵律师和顾冬庆律师代理其中的第7个案件《违法强拆房屋,区政府行为违法》,不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当地的司法公正树立了典型,这也是区政府首例败诉案。在法院的殿堂上,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不容质疑,而是作为与老百姓平等的主体接受法律的约束,并且违法行政必将接受败诉的不利后果。这是京平拆迁律师在代理不计其数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又一个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17-02-10 10:52:05 -
农村征地拆迁中的“司法强拆”你了解吗?
京平拆迁律师以前的文章比较多的提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的司法强拆程序,即满足一定条件,拆迁办可以申请法院对拆迁户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而强行拆除拆迁户房屋的程序。但是目前农村地区的征地拆迁并没有590号令那样的全国性的专门法律规范调整,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司法强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17-02-17 19:42:04 -
合法强拆的程序,是这样的!
说到违法强拆,有人焦虑,有人恐惧,有人理智。焦虑的在想,我的房子也面临违法强拆,如果房子被违法强拆了该怎么办;恐惧的在想,万一家人受到伤害,不仅是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心灵上的折磨;理智的在想,难道房子任由拆迁办违法强拆吗,他们的违法强拆程序合法吗? 说到这里,我知道又有很多人质疑:违法强拆还有合法的?京平拆迁律师提醒您,现在是存在合法强拆的,如果您的房子被违法强拆了,首先要搞清楚是不是合法强拆,如果是合法强拆,那么案件就会非常棘手。那接下来拆迁律师就来梳理一下合法强拆的程序到底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7-01-09 17:10:14 -
为什么违法强拆屡禁不止?
因拆迁引发的火烧、车碾、活埋、暴打甚至投蛇、放毒等恶劣事件不断涌入公众视野,经过各媒体记者梳理的部分案例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仿佛带我们重回了战火连天的年代。这些暴力拆迁事件多数是由开发商做推手、以当地政府为主导的暴利在作祟。而面对强势集团的侵犯,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总是显得力不从心,拆迁维权之路亦是磕磕绊绊、艰辛重重。
发布时间:2017-01-12 10:45:24 -
拆迁维权虽坎坷,违法强拆终违法
违法强拆,是一个令人精神紧张的字眼,总会让人联想到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挖掘机的隆隆声、漫天飞舞的灰尘,还伴随着拆与被拆的争吵、拉扯,甚至演变为更加激烈的暴力冲突。无论是贾某案还是陕西黑某案,都在用血淋淋的事实宣示着遭遇违法强拆的愤怒,但也说明了一时泄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强拆纠纷。在这里,拆迁律师要用河南省临颍县城关镇的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为大家说明一个问题:唯有选择手段正当,方能实现维权目的!
发布时间:2016-12-29 20:23:46 -
权大于法?违法强拆拆掉了法律的尊严!
“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一句话言毕,舆论哗然。 这是江西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剑面对记者的时候大言不惭说出的话。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也许大家都不会相信一位国家的公职人员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面对事实我们不得不相信。
发布时间:2017-01-10 17: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