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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只需要1%的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05-10 10:46:04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优先考虑原地和就近安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强拆强迁。要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条件下,优先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保障房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
发布时间:2022-05-10 10:25:59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鼓励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
《关于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的实施办法》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在尊重群众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实行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在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让利于民,给予市场评估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可参照南昌市货币补偿实行20%奖励比例的做法,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发布时间:2022-05-10 10:13:45 -
国资发改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14年公布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职工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规定,切实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发布时间:2022-05-09 11:38:27 -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09年公布实施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依法拆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
发布时间:2022-05-09 11:35:56 -
吉林省《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回迁安置房面积为36㎡、45㎡及45㎡以上三种
吉林省《白山市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回迁安置房面积为36㎡、45㎡及45㎡以上三种,第二十一条 回迁安置的基本户型面积为36平方米、45平方米及45平方米以上三种户型,其中开发建设单位可根据拆迁区域内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45平方米以上的户型面积。第二十二条 安置各类户型房屋超出被拆迁面积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交纳扩大面积款;超出8平方米(不含8平方米)以外的,按实际销售价交纳扩大面积款。原面积拆一还一,不结算结构差价,但须交纳楼层差价。
发布时间:2022-04-13 15:28:37 -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沈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条 辽宁省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产权面积、性质认定,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标准,以及过渡期限、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奖励费等,按照《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46号)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01 13:53:58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 改造范围和现状。包括改造位置、面积、土地类别及比例、拆迁面积、人口情况等。2 改造方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3 征地或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包括征地或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进度安排等。
发布时间:2022-04-01 09:48:02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一)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一要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发布时间:2022-03-31 14:07:5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必须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不强迫、不强制。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基本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搭建服务平台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
发布时间:2022-03-31 13:50:51 -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本确定现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本确定现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采取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进行,由旗人民政府提供其他地段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参照类似(被征收房屋)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2703元 ㎡予以折算。其中:被征收人房屋产权证标明为住宅的按建筑面积1:1 2(多层住宅)或1:1 3(高层住宅)比例折算价格;产权证标明为仓库的按建筑面积1:0 5比例折算价格;产权证标明为商业的按建筑面积1:1 5比例折算价格
发布时间:2022-03-31 13:20:08 -
安徽省芜湖市2022年最新棚户区改造计划出炉,任务目标3344套房屋
安徽省芜湖市2022年最新棚户区改造计划出炉,任务目标3344套房屋,附件:1 2022年安徽省芜湖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分解表,2 2022年安徽省芜湖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分解表
发布时间:2022-02-24 13:21:12 -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
发布时间:2022-01-27 15:43:50 -
对无拆迁补偿的危房、棚户区改造、环保搬迁说NO!
最近的咨询当中,很多的当事人都提到,村委会/居委会告知他们的房屋是危房要改造或者由于附近运营的化工厂,出于环保目的,让他们搬迁,但是没有任何拆迁补偿,问 拆迁律师 他们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我们就说一说以危房改造、环保为由要求搬迁该怎样补偿。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什么是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是棚户区改造中的一种类型;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
发布时间:2016-12-07 17: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