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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步骤是什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且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土地征收,同时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和长久生计,土地征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要搞项目建设,第一步首先要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对土地的征收步骤也作出了相应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11-02 11:10:50 -
四川省盐亭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四川省盐亭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的,根据拆除时间的先后给予拆迁奖励2000元-5000元,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搬迁补助费按1200元/户补助,水、电、气补助费按3600元/户补助; 选择统规统建还房的,由拆迁户自行恢复水、电、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或自行独立上户;选择货币化住房安置的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偿: 1.电话移机费:120元/户; 2.天燃气户头费:3200元/户; 3.自来水户头费:2900元/户; 4.空调移机费:250元/部; 5.电户头费:650元/户; 6.有线电视户头费:380元/户。 住房拆迁完成后,征收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应当将已拆迁且选择货币化住房安置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户头登记造册,与相关单位办理核销手续,
发布时间:2017-04-26 11:29:47 -
《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梧桐街道、开发区(高桥街道)、乌镇镇等3个镇、街道所属行政区域,以及隶属凤鸣街道由开发区托管的行政村,在主城区(绕城公路内)及乌镇大道科创集聚区规划范围内,不再安排迁建安置点;在主城区及乌镇大道科创集聚区规划范围外,实行迁建与公寓组合安置、公寓房安置、货币安置三种安置形式。
发布时间:2023-07-06 14:14:5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2-05-30 11:06:23 -
浙江省海宁市2022年最新《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
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2022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附件1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青苗补偿标准参照表,附件2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表,附件3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树木等补偿标准表,附件4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农村房屋重置指导价格,附件5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建筑材料两次搬运费补偿标准表
发布时间:2022-03-04 14:39:5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昨日(3月6日),当位于北京会议中心的政协农业界别小组讨论结束之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便被媒体记者团团围
发布时间:2013-03-19 19: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