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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原本集中于城市中的房屋拆迁问题逐步向市郊、工业区周边、休闲、旅游、风景区及交通道路周边的农村拓展。相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民房屋拆迁办面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3:17 -
对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原本集中于城市中的房屋拆迁问题逐步向市郊、工业区周边、休闲、旅游、风景区及交通道路周边的农村拓展。相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民房屋拆迁办面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6:32 -
何时能住进拆迁安置房?
作者:小猪 我是哈尔滨市道外区 ( 原太平区 ) 地铁家园等待进户的居民。从 2009 年 10 月 7 日拆迁工作开始,作为原住民,我们深知哈市地铁建设工程利国利民,能推动本市经济发展。所以响应拆迁办号召,积极配合哈市地铁办拆迁工作有序进行。当时政策是异地安置,我们被安置在道口街哈东新区地铁家园,三年多过去了,已经进入 2013 年了,到现在仍然不让我们进户,我们多次三五成群的去找动迁办、地铁办无果。 2012 年 11 月份我们再次去了地铁办,地铁办领导明确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具备所有的进户条件,水、电、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3:41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走入中国政法大学,举办毕业生就业指导交
2013年1月7日下午,由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会隆重举行。到场嘉宾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库建辉、黄爱华、张波、程波、程东胜及中国政府大学的领导。各位嘉宾分别就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方面给大家作了指导。 首先,库建辉律师就自己的成长经历与大家一起分享成功的经验。他以自己的成长经历生动地告诉我们坚持与放弃是成功的分水岭;他以自己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合伙人的成功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经营、职业需要规划,告诫在校的大学生要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培养自己的职业生涯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31:20 -
回迁近仨月新房无法住 拆迁办:不能再享过渡费
去年10月底办理了入住手续,至今住不进新房。瑞福苑小区的黄女士遇到烦心事:她是经八纬一片区的拆迁户,去年验房时发现9项大大小小的房屋问题,当时在验房记录上表明拒绝收房。现在每月要交800块钱的租金在外租房,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是否还能享受拆迁过渡费?28日,带着黄女士的疑问,记者做了相关调查。 业主验房: 发现9项质量问题,拒绝收房 27日,黄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回迁房的烦心事。黄女士是市中区经八纬一片区的拆迁户,现被安置在三箭瑞福苑小区三区四号楼。去年10月31日她接到市中区拆迁办的交房通知,第二天就办
发布时间:2013-03-05 22:44:22 -
广西桂林“最牛钉子楼”拆迁裁决14年难拆除
这是一栋六层楼的建筑。从外部看,虽可明显看出经历过拆迁,但结构尚完整。但走进里面会发现,它几乎已经只剩一个框架。走上二楼才发现,这栋建筑里除了一楼还留有水泥楼梯外,其他的楼梯已经全部被拆除,这里的住户用木头自制了楼梯,几乎毫无角度地固定在墙边上,用于上下。本报记者范传贵摄 调查动机 在旅游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黄金旅游线路漓江边上,有两栋被拆成框架的楼房,里面住着20余个老人。因为在14年前就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他们被媒体和当地民众称为最牛钉子户。那么,他们为什么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楼里一住就是14年?其背后
发布时间:2013-03-05 22:43:15 -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国有土地不能满足城建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农村房屋拆迁条例或者办法。那么,农村房屋拆迁到底应该如何补偿呢? 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 第一种,用土地征收的方式,将农村土地征收,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附属物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根据地方出台的农村房屋拆迁条例或者办法进行拆迁补偿。 笔者,在这里从法理及实践的角度来分析这两种补偿依据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供大家在维权时进行参考。 首先,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 我国的宪法、物权法,对征地的条件及征地补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4:41 -
行政强制法将有力保护拆迁户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的出台历经12年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9年开始酝酿制定该法,法制工作委员会从1999年3月开始行政强制法的起草工作,形成行政强制法(草案),于2005年12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2007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草案。2009年6月11日、12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法制办、专家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51 -
行政违法强拆的取消,历史性进步
从我们代理的拆迁户自制土炮维权事件,从文化遗产到农民田地,违法强拆无所不在。一次次的违法强拆悲剧证明了行政违法强拆的弊端,强制拆迁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施行,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行政违法强拆制度的弊端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办与拆迁户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办向拆迁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后,可以申请政府机关行政违法强拆,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行政违法强拆和司法强拆两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2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08 -
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等不适用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类型的房屋,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比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出售,而私有房屋的买卖与商品房买卖又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只适用商品房买卖,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1:50 -
北京大兴需为新机场拆迁20余座村庄
去年底,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已获国务院批复,确定落户大兴区南部。在今年的北京两会上,首都第二机场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昨天,记者获悉,新机场规划红线内将有20余个村庄被拆迁。南苑机场或将整体搬入第二机
发布时间:2013-03-05 22:19:07 -
吉林省商铺拆迁案例:依靠信赖保护机制寻求政府救济
【写在案前】 住改非或称为住改商、居改非,顾名思义是指原来用于居住房屋改成商业经营用房。住改非房屋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客观性:这要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鼓励更多的有一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倡开墙破窗,兴办实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允许居民将自家临街的住宅改成商业用房。就这类房屋的合法性而言,一方面国家在房地产管理政策上尚没有对改变房屋用途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就商业登记拉私活,只须设立申请人提供明确的工作场所证明,而没有对营业场所使用房屋的性质、用途作出规定。正是由于上述历史条件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35:09 -
北京市商铺拆迁案例:拆迁律师代理个体经营房屋货币补偿大幅提高
张树良(化名)与李建堂(化名)均为北京市顺义区天竺村居民。二人都在当地以自己房屋进行个体经营,随着北京郊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加之二人勤勤肯肯的经营,两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是一纸顺义区天竺村一级开发项目公告的发布,使得二人的生活陷入了一团糟。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经济开发区分中心。项目范围东至:天竺村域东边界,西至:天竺村域西边界,南至:天竺村域南边界,北至:天竺村域北边界。毫无疑问,二人的房产在划定的范围之内。想想自己多年的经营成果就要付诸东流,二人不免心生感慨。但
发布时间:2013-05-09 10: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