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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违章建筑的种种情形不仅使城市的市容、交通等受到不良影响,而且使农村土地乱占乱批现象如杂草丛生。本章试着分析违章建筑的产生原因: 第一、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是违章建筑产生的历史背景 计划经济指导下的城乡发展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化的迅猛发展之间的不适应,是造成改革开放以来违章建筑大规模爆发的根本原因。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其是否违反规划,而城乡规划的编制是与人们对当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的认识水平分不开的。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思维方式来考虑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后果就是城市规划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2:28 -
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问题析议
专访赵健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 本期法律关注将有邀请赵健律师为我们讲解拆迁问题。 法律快车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法律知识有关城中村违章建筑的专谈。今年3月伊始,广州天河区几处将划归改造的城中村违章建筑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现象原因是多样化。我们也很荣幸邀请到圣运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从法理角度来给我们分析。 本团队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 1.法律快车编辑:究竟什么建筑物是违章建筑? 赵健律师:我们在实践中一般称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9:51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沙龙案例辩论赛在京召开
本所讯 12月26日下午,京平律所征地拆迁律师沙龙第一届案例辩论赛召开。本次活动由该所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各兄弟律所有关领导应邀参加此次活动。评委由该所合伙人库建辉律师、黄爱华律师、程波律师三人组成。 两队辩手由京平律所拆迁组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和见习生组成。他们分别代表原告江苏省海安镇某拆迁户,被告是海安镇政府。双方辩手针对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辩论赛主要围绕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论战:1、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是否合法有效;2、该拆迁户的房屋是否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商业用房;3、对该拆迁户的补偿标准是否合
发布时间:2013-03-19 09:32:51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举行“模拟拆迁法庭审判”活动
近日,北京京平首次模拟拆迁法庭审判活动在会议厅举办。京平所高级合伙人程东胜律师担任模拟法官,两位青年律师王飞律师、齐秋丽律师分别模拟拆迁户和拆迁办某政府。评委团由程东胜、黄爱话、张波等多名执业律师组成。 作为青年律师集中培训计划的一部分,本次模拟拆迁法庭审判活动以上海市金山区一真实案例为背景,由青年律师模拟原告拆迁户和被告某政府,双方围绕拆迁、征收补偿是否合法展开论战。最后,由资深律师给予点评。评委们对模拟拆迁户、政府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指出了不足,希望年轻律师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更快地成长。本
发布时间:2013-03-19 09:35:20 -
让钉子户消失
2012年12月12日,燕赵都市报刊登了河北省衡水市原精工机械厂家属院钉子户李桂君家被人闯入,要求李桂君赶紧搬离。在遭到李桂君拒绝后,这群人对她家进行了打砸。这群人不是拆迁办员,也不是黑恶势力,而是李桂君原来的邻居们,因为李桂君等钉子户的存在,他们已在外漂泊了5年无法回迁。 笔者从事法律工作已七年有余,近几年代理了不少拆迁户的维权案件。此事见诸报端让我几近麻痹的神经还是颤了颤,隐隐作痛。让拆迁户得到公平的补偿,让钉子户消失,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该怎么去做?! 完善制度,依靠法律。 钉子户:《现代汉语词典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0:55 -
广西企业拆迁案例:民营企业相差几千万的拆迁补偿
【写在案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拆迁更加的频繁,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其中企业和店铺的拆迁往往是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由于企业房屋具有经营的性质,拆迁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征收带来的员工流失和商业信誉以及原有供销网络的破坏等损失。所以面临拆迁,企业既要承担有形资产的损失,更多的还要承担无形资产的损失。现在社会的拆迁纠纷已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焦点,许多企业在强大的拆迁办面前出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3:54 -
山东济宁城市拆迁案例:一封检举信的作用
【写在案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大踏步前进,中国的发展之迅猛令世界为之感叹。但是经济快速发展必然相伴种种社会矛盾。其中商业项目的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正是商业项目的肆意占地无情的碾压了部分群体的利益,甚至把他们推向了无边的深渊。商业项目建设拆迁过程中,个别单位会利用制度上的不健全屡屡侵犯拆迁户的利益。其中暴力、违法强拆等行为也正在周而复始的上演。在拆迁的大潮中山东省济宁市也避免不了大范围拆迁的命运。李春(化名)老家在济宁的农村,在几年前的拆迁中,用拆迁补偿款在淄博市靠近市中心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2:2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农村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写在案前】 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村民王楠(化名)、赵志军(化名),2003年因结婚需要建房,向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申请落户并建房一套。当时并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但有合法的手续,而且得到村组郑重承诺办理相关证明。建成后的房屋位于司徒路南侧、邗江北路东侧新庄小区评估表上建筑面积是359 38平方米,市值100万。 2007年7月,王楠、赵志军被告知自己的房屋竟是当地19户非法占地的房屋之一。2009年8月1日,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张贴《拆迁通告》与《房屋拆迁许可证》。8月21日,维扬区公安、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19 15: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