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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城市房屋拆迁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放性、宽泛性、抽象性和模糊
发布时间:2013-03-06 21:39:22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33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走入中国政法大学,举办毕业生就业指导交
2013年1月7日下午,由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处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会隆重举行。到场嘉宾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库建辉、黄爱华、张波、程波、程东胜及中国政府大学的领导。各位嘉宾分别就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方面给大家作了指导。 首先,库建辉律师就自己的成长经历与大家一起分享成功的经验。他以自己的成长经历生动地告诉我们坚持与放弃是成功的分水岭;他以自己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合伙人的成功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经营、职业需要规划,告诫在校的大学生要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培养自己的职业生涯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31:20 -
农民拆迁办均收入达以前10倍 感叹:地值钱
拆迁居民安置,是每个新区建设时都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郑东新区也不例外。 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到拥有公司股权的股民,五州汇富社区的人们在拆迁安置中完成嬗变,成为新市民。 我们以五州汇富为样本,梳理郑东新区新市民群体里的那些人和事。 一个人的变化 从开夫妻档小饭馆 到食府大老板 10年前,周国安开的还是夫妻档小饭馆,他做梦也没想到能像今天这样成个大老板。 当时,周国安的饭馆就设在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东周村的家里,妻子负责传菜,他负责记账,招了位厨师,店里就这仨人。店里每个月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2002年
发布时间:2013-03-05 22:24:42 -
吉林省商铺拆迁案例:依靠信赖保护机制寻求政府救济
【写在案前】 住改非或称为住改商、居改非,顾名思义是指原来用于居住房屋改成商业经营用房。住改非房屋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客观性:这要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鼓励更多的有一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倡开墙破窗,兴办实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允许居民将自家临街的住宅改成商业用房。就这类房屋的合法性而言,一方面国家在房地产管理政策上尚没有对改变房屋用途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就商业登记拉私活,只须设立申请人提供明确的工作场所证明,而没有对营业场所使用房屋的性质、用途作出规定。正是由于上述历史条件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