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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青浦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青预征地告〔2024〕第91号,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建国村,东起漕盈路,西至G50公路金泽出入口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所、村(居)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7 16:52:09 -
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16号,闵行区颛桥镇,东至17A-11A地块,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光中路南侧边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7 16:50:42 -
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17号,上海市闵行区南华街东侧、南华路东南侧地块内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8:41 -
2024年山东长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长征预公告〔2024〕7号,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大柿子园社区
长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长征预公告〔2024〕7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6:49 -
2024年浙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9:44 -
2024年浙江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区块2024-5号地块、2024-6号地块、2024-7号地块、2024-8号地块土地征收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0:36 -
2024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9:07 -
2024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7:23 -
2024年湖北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收预公告荆开征预公告〔2023〕29号,滩桥镇代港村
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滩桥镇代港村(代港片),土地总面积0 5310公顷,其中农用地0 5310公顷(含耕地0 5111公顷)。具体范围及四至详见征地勘测图。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荆州观音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3项情节的用地,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的供电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5:00:18 -
2024年湖北省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征预告字【2023】56-3号 使用土地预公告,周矶管理区河东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5:33 -
2024年湖北省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征预告字【2023】56-2号 土地征收预公告,周矶街道办事处范新场村
本次拟征收我市周矶街道办事处范新场村集体土地约0 7840公顷。土地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4:12 -
2024年山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预公告济起征预公告〔2024〕12号,韩家村以东,簸箕刘沟以西,封刘村以南,韩家村以北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和崔寨街道办事处拟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18 16:45:00 -
2024年山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预公告济起征预公告〔2024〕9号 ,大邿城村以东、以南,卢家村以西,邢家渡五干渠以北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和太平街道办事处拟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18 16:43:58 -
2024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土地预公告济起征预公告〔2024〕8号,大邿城村以东,卢家村以西,司前刘村以南,邝家村以北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和太平街道办事处拟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发布时间:2024-02-18 16: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