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绍兴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改造三代老宅多次被强拆直至全部拆除,拆迁方说是误拆
村里贴了张公告,说是要进行城中村改造,陆先生的老宅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拆迁补偿不合理坚决不能签补偿安置协议。但是陆先生的抵抗也是无用,在拆迁方组织的大批拆迁行动中,在陆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被拆迁方强制拆除了。强拆房屋后,街道又来游说陆先生,说是在拆迁整体行动中“误拆”了陆先生的房子,和陆先生商量补偿。但是不久后,梅开二度——房屋又一次遭遇“误拆”,屡次拆除彻底将房屋毁坏,恰恰坐实了拆迁单位的强拆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05 09:45:59 -
河南周口违法强拆案例:继承宅基地房屋被强拆,树木和作物被铲除,理由是环境整治需要
樊先生的父亲在河南周口市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该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证。上世纪末,樊先生的父亲去世,其膝下的其他子女也在近些年相继离世或放弃房屋所有权,樊先生依法继承了父亲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也属樊先生所有。樊先生在该宅基地种植了不少作物和树木。
发布时间:2022-08-17 09:35:45 -
河南清丰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爷爷未经孙子孙女同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领了补偿款怎么办
葛女与葛子均不是案涉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到征收方各种打压,致使双方对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一直无法达成一致。葛爷爷个人同意对案涉房屋进行评估,并签订了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项。最终法院支持了代理律师的观点。在案涉房屋是葛爷爷自行找人拆除的情况下,能够最终确认被告拆房行为违法,由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4-13 14:18:42 -
河北廊坊农村拆迁案例:因宅基地确权问题起纷争,骨肉血亲对簿公堂
因宅基地确权问题起纷争,骨肉血亲对簿公堂,冯明结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冯爱国为了孩子兄弟间的感情和睦,直接进行了分家,其中宅基地上的四间房屋分给了冯亮。冯亮迈入了大三,结果在假期回家时,跟父亲冯爱国发生了矛盾,还声称“对父母将生不养死不葬,给的房子也不要了。”自此以后,冯亮不仅没尽过任何赡养义务,连父母去世的葬礼都没有露面。冯亮对父母的财产分配不满,便找到了相关部门,请求把宅基地确权给自己。几个月后,一纸《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决定书》让弟弟冯明失去了宅基地权属
发布时间:2022-04-02 09:55:30 -
湖北荆州城市拆迁案例:区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认定继承所得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
本案中,湖北荆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在诉讼的过程中,没有提交证据证明余女士继承的房屋产权只是房产证中的一部分,直接做出荆区政征补XX号征收补偿决定是错误的。
发布时间:2021-05-06 10:26:05 -
新5G基站、高压线路、城际高速铁路基建征收已到来
在这场涉及宅基地信息化建设的5G新基建浪潮之中,为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京平拆迁律师就与宅基地申请、一户一宅、宅基地买卖、宅基地征收补偿等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时间:2020-07-10 15:40:29 -
公房拆迁常见问题解答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因为我国以前特殊的经济体制,所以存在大量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屋,在过去解决城市人口的住房问题上起了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20-07-10 15:26:31 -
宅基地能继承吗?一户多宅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由于继承、买卖、与户籍管理制度相衔接等实际因素,确实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在征收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应该获得合理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20-07-10 14:46:21 -
宅基地继承、买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吗?
在本村有房,又继承了另外一处房子,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一户一宅”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0-07-10 14:42:57 -
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与之有关的确权、流转、征收等工作近年来备受重视,国家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宅基地相关问题予以规制。
发布时间:2020-07-10 14:38:16 -
我们没有宅基地证,有没有使用权?
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的地方制定了区位补偿价,可以以此为依据,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要求给予合理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20-07-10 14:36:18 -
公房拆迁谁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随着城市的发展,有些公房可能不再适合居住或者因为城市规划从而被列为拆迁项目。一般来说,被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都应被征收,公房也不例外。这就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公房拆迁谁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0-11-18 10:07:14 -
三兄妹共有房屋被拆后妹妹起诉征收方,共有产权房屋拆迁应注意什么?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对于共有房屋征收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订立或者委托代理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对全体共有人要求对共有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予准许,产权调换的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差价,应由全体共有人享有和承担。对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要求产权调换,部分共有人要求货币补偿的,应给予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0-10-13 09:41:09 -
四川乐山违法强拆案例:因建设高速公路征收方强拆合法房屋的行为法院判决违法
张先生在四川省乐山市某村合法继承房屋一处,该房屋建设时已取得《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2017年,因建设高速公路的需要,该房屋所在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双方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四川省乐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某日将案涉房屋强拆。
发布时间:2021-03-04 09: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