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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点评:责令交出土地行政强制中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该条规定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发布时间:2013-10-07 20:26:46 -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
发布时间:2013-09-16 13:21:22 -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京平拆迁律师为大家总结了五点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千万不要马虎大意。
发布时间:2013-08-15 11:16:25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安徽凤台征地拆迁维权案
2013年8月,凤台开发区管委会和社区干部带领一伙身着制服的暴徒强行将蒋先生家的蔬菜大棚拆除(2.5亩)及棚内西瓜毁坏,逼迫委托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求申请人将土地出租给居委会。在之后,这伙人仍不罢休,又多次找到申请人,威胁、恐吓申请人再签一份拆迁
发布时间:2013-08-29 16:44:4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浙江海宁房屋、耕地征收补偿维权案
委托人先住在浙江桐乡,老家在浙江海宁。委托人的部分耕地,10年前已经被政府征用,剩下的部分耕地和房子是2012年开始征用。委托人觉得补偿不合理所以没有同意,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现在土管局以已领取部分人的养老金为由让委托人腾空房子,在收
发布时间:2013-08-29 16:46:31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江苏泰兴征地拆迁维权案
张先生等六人在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张河村拥有若干住房和数块耕地,2012年被政府告知,因泰兴市实施公园旅游建设需要,政府要征收他们的房屋及土地,然而政府给出的补偿数额过低,根本无法保障委托人的基本生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朋友的介绍下,六位当事人找到京城第一拆迁律师团京平拆迁律师团,委托律师团全程代理维权事宜。律师团队经过开会集体讨论案情后,决定派出已在泰兴代理过数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的库建辉、张波、叶方荣等律师组成律师小组,对委托人的拆迁维权事宜进行全程策划和操作。目前有两家的院墙已面临政府组织违法强拆的危
发布时间:2013-07-30 13:32:21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介入青海房屋和耕地征收维权案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陈某等5人,在所在村拥有耕地和房屋,现遇到征收补偿纠纷。据委托人反映:动迁办正在对其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地拆迁,但是给予委托人的安置补偿标准明显过低,双方至今未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近日,动迁办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委托人,声称如果委托人仍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将对委托人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法律维权意识很强的委托人,立刻来到北京,在辗转多个团队后,终选择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全权代理其维权事宜。 团队认为,所涉房屋是当事人唯一的居住用房,耕地是当事人的生活、经济来源。房屋和耕地被征收
发布时间:2013-06-09 11:51:02 -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发布时间:2013-08-12 17:04:16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是每一位农村的拆迁户所关心的话题,了解越多的拆迁补偿知识,对拆迁户来说越有好处。在此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3-08-12 10:5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据专业的拆迁律师介绍,我们常说的土地管理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发布时间:2013-08-08 17:27:29 -
农村征地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农村征地或农村房屋拆迁时,会面临人口安置问题,“征多少地,安置多少人数”?对于这个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明确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05 12:42:45 -
2013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一直在变动,了解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对拆迁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2013年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13-08-08 22:26:39 -
什么是安置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那么安置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发布时间:2013-08-02 09:49:20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律师力撤《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一、写在案前 对土地拆迁户来说,《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具有盾与矛的双面性,一方面它要求政府必须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并给与拆迁户合理的补偿,有利于拆迁户权益的维护;另一方它又打开了强征的潘多拉盒子,为政府的强制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补偿款不合理时,决定书就像悬挂在拆迁户头顶的一柄利剑,拆迁户人如果逾期不交出土地,它的存在就使得政府可以依法强制征收有关的土地。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户只是消极的拖延或者上访,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必须抓紧时间聘请专业拆迁律师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该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
发布时间:2013-08-20 15: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