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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湘潭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湘潭市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湘潭市药材、果树、苗木、油茶林搬迁补助标准,附件3湖南省湘潭市搬家费、过渡费、误工及农具补助、交通补助标准,附件4湖南省湘潭市房屋主体及装修装饰补偿标准,附件5湖南省湘潭市预制场、砖厂、沙场等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湘潭市征收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发布时间:2022-03-03 14:36:25 -
2022年最新《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临湘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临湘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5-2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偏杂屋结构、设施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临湘市征拆工作费
发布时间:2022-03-03 14:22:02 -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具体由被拆迁户选择。被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标准见附表1、2)。附表1安徽省安庆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表,附表2安徽省安庆市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区域分布说明表
发布时间:2022-03-03 14:03:57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 5倍以上2倍以下缴纳;(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 5倍以下缴纳。第二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2-03-02 13:52:54 -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参考本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参考本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而引发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第七条有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之一的,可以申请协调和裁决:(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二)被征土地的地类、等级的认定;(三)被征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03-02 13:44:49 -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新增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解读:(1)2006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建立土地督察制度通知》”)规定我国将设立土地督察制度,新《土地管理法》将我国设立土地督察制度首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发布时间:2022-03-02 13:31:54 -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22年现行有效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2-10 11:23:03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02-08 17:22:04 -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以及对适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人均耕地面积、安置农业人口数、安置对象的认定等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协调和裁决。
发布时间:2022-02-08 14:46:07 -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819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居住的权利。第六条& 8194;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发布时间:2022-02-08 14:33: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1: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4 16:55:24 -
河南郑州农村拆迁案例:用法律手段撤销地方红头文件
【要点提示】拆迁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的行政行为,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条规定,予以撤销。 【案例索引】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人民法院(2015)管行初字第XX号 【基本信息】 原告一:潘先生 原告二: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炳峰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燕 被告一: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被告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简介】 潘先生与王先生均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住房。2015年相关部门提出要在潘先生与王先生房屋所占地块上进行
发布时间:2016-04-11 17:29:10 -
吞噬你征地补偿款的程序漏洞
据媒体报道,农业部统计,目前中国每年农村正常被占用的土地达到了400万亩,其中耕地所占比例约达200万亩。这数字不仅是看上去十分庞大,对于农民而言,这几百万亩后面代表的是一户又一户的家庭的生计,假设一个家庭有10亩的承包地,那么200万亩,就是20万的家庭可能因为征地失去自己的耕地,如果其中有40%的征地没有得到合理的 拆迁补偿 ,那么这就是8万家庭利益受损,一家如果是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直接损害切身利益的人就达到24万,这可能是一个欧洲小国家的全部人口了。为预防与减少因征地引发的矛盾与冲突,必须完善我国
发布时间:2016-03-25 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