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城市拆迁案例:扭转乾坤,省政府驳回复议申请被撤销
【拆迁律师说法】面对省级人民政府的驳回复议决定,老百姓往往会因为公权力强大的阻力而退缩维权的脚步,这就使得拆迁维权进程嘎然而止,而公权力往往会利用自己特有的权利肆意的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而一般老百姓由于自身法律维权意识的薄弱及对公权力与生俱来的恐惧心理,则导致违法侵权的事情时有发生,故拆迁律师建议您在私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我们作为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也一定会竭尽所能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功底与办案经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发布时间:2016-03-14 15:44:29 -
甘肃农村拆迁案例:无视复议申请,区政府二度败诉
问题提示:拆迁维权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无视拆迁户的复议申请怎么办? 【要点提示】 行政复议机关无视复议申请,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即行政主体负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发布时间:2015-06-24 16:51:02 -
河北农村拆迁案例:政府无视复议申请,法院判决支持人民
【案情简介】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大地沐浴着久违的阳光,孩子们欢乐的嘻嘻在田野之间,家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何庄乡大庙村的樊先生和一家人也正享受这春天的恩赐,幸福的生活着。但是就是在2014年3月2
发布时间:2015-05-12 22:11:02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拆迁律师诉讼撤销市国土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问题提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要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本案原告自收到,是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案例索引】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14)龙行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 【案情】 原告:周先生。 代
发布时间:2015-02-02 13:51:24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复议三连胜,确认市住建委拒收复议申请违法
作者:李霞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艳(化名)的房屋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因房地产开发面临被征收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办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征收或拆迁的政府批文或者法律文书,还利用其亲戚将李女士的丈夫骗至拆迁办,软硬兼施、连哄带骗地让其在一纸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随即赶到的李女士借看协议之机将空白协议撕毁。李女士的丈夫也立刻反应过来,这个事件的后果很严重,虽然拆迁办口头承诺的很好,可是为什么不写在协议上?而且见李女士将协议撕毁,非常慌张地抢回那份空白协议。这次协商未果之后,拆迁办竟然以双方已达成协
发布时间:2014-06-10 13:54:11 -
浙江城市拆迁案例:省政府无理驳回复议申请,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
【拆迁维权应理智,方法很重要】 陈先生是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在这里拥有合法的房屋,办有建设用地使用证。2003年开始陈先生的房屋所在区域开始进行土地征收活动,但是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令陈先生一家措手不及的是,在没有下达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陈先生一家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在强大的公权力压力下,在面对自己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房屋心理恐慌之下,陈先生一家别无选择的情况,陈先生一家只能采取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所有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房屋。但是依然没有阻挡自己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命运,陈先生等六人也因为自己的略微过激的保护自己房屋的行为而触犯了法律,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房屋被强拆,陈先生也面临服刑,一家人曾经平静幸福的生活就这
发布时间:2015-12-29 10:11:55 -
无视复议申请,区政府二度败诉
陈先生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某村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后该集体土地因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面临征收,但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极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一段时日之后,拆迁办在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陈先生的房屋拆除。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先生远赴京城,聘请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崔凤荣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本案在法律调查过程中,相继遭遇相关政府部门不予答复、复议机关不作为行为,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下,拆迁户起诉区政府复议不作为,并相继获得胜诉判决。2015年4月9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武中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责令区政府在该判决书生效后六十日内对陈先生的复议申请依法作出
发布时间:2015-07-01 17:54:07 -
拆迁律师诉讼撤销市国土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周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人,在蚌埠市固镇县某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处房屋。由于政府规划,周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2012年周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内。但是拆迁办给出的标准太低,周先生认为低价征收土地,对房屋进行拆迁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之后,周先生多次同拆迁办交涉,要求合理补偿未果周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经过同家里商量后,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与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且聘请了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代理自己启动维权程序。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周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对政府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提起复议。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周先生的复议申请。律师给予坚决反击,以蚌埠市国土资
发布时间:2015-02-02 13: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