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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一、广西南宁市征地奖励、二、广西南宁市连片青苗补偿、三、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认定、四、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面积核算、五、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六、广西南宁市按合法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认定、七、广西南宁市按手续不全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认定、九、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差额补助、十一、广西南宁市增加安置人口的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7-29 15:59:45 -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广西南宁市房屋搬迁按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计算房屋搬迁费。(一)住宅房屋搬迁费(23元 平方米)及误工费(每户1000元 次),均按2次支付。(二)非住宅房屋搬迁费(23元 平方米或以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调试及运输的市场价格费用标准计算),按2次支付。(三)因征收人原因造成2次以上搬迁的,按实际搬迁次数支付。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6:48 -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3年施行版本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安顺市两城区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对象选择住房安置的,安置和补偿遵循以下原则:(一)安置对象无论在本村有无房屋,均按每户应安置人口人均不超过45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统筹建设全产权安置房以户为单位予以安置。每户的安置建筑面积为应安置人口乘以45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7-29 13:50:48 -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8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二)将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出让、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三)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发布时间:2022-07-26 14:37:04 -
安徽省《天长市城市规划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规定了货币补偿计算方式,产权置换按人均65㎡进行安置
安徽省《天长市城市规划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安徽省天长市货币化安置价款的确定:货币化安置款=货币化安置面积×货币化安置单价。安徽省天长市产权调换安置标准:按认证安置人口人均65 ㎡进行安置,由征收实施单位提供安置房。3、楼层安置价格: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发布时间:2022-07-05 11:16:09 -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农村住宅超出一户一宅人均面积100平方米标准部分不予补偿,已于2021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六条 安徽省淮南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货币补偿:(一)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或已登记发证的住宅,其货币补偿标准为:1 依法办理用地和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按批准建筑面积予以100%补偿。2 已登记发证的住宅,按证载面积予以100%补偿。符合“一户一宅”且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内建设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以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计算补偿面积,按补偿标准的100%补偿;
发布时间:2022-07-04 14:50:42 -
广东省《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最新版规定一户能拥有一处或多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150㎡,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揭阳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广东省揭阳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或拥有多处宅基地但累计占地总面积必须符合标准。面积按照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6-01 15:43:12 -
广东省《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2022年暂未调整
广东省《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广东省茂名市对违法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评估后临时建筑的残值予以补偿建设费,不作产权补偿(其评估结果须经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核实);违规突击抢建的房屋(含简易棚、装修物)不予补偿;无国土部门核发的临时土地使用证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5-30 15:36:31 -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出炉致力解决无证唯一住宅问题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广西柳州市经认定为无证唯一住宅,且被拆迁的实际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的,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按以下标准进行置换安置:(一)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1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00m2;(二)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2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50m2;(三)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3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200m2;
发布时间:2022-05-26 16:12:40 -
广西《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的实行公寓式住房安置,2019年施行
《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三)安置方式1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的,在征地位置的半径范围内,有政府统一筹备用于安置宅基地被征收户的公寓式住房(以下简称政府统筹安置用房)的,实行公寓式住房安置;没有的,可以此范围外的政府统筹安置用房进行公寓式住房安置,也可实行住房货币化安置,由安置对象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逾期不选定则由政府征地机构代为确定。
发布时间:2022-05-23 17:22:08 -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发布时间:2022-05-11 14:58:00 -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补助2.2万元以上,禁止使用补助资金进行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2-05-11 13:43: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于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会议通过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09 11:11:43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沙坪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重庆市沙坪坝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4-25 10: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