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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1月正式施行
最新版《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1月正式施行,第九条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参照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四类地区的划分,分别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的最低筹资标准。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的,一类地区社会保障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20%*180。二、三、四类地区最低筹资标准分别为一类地区标准的95%、90%、85%。
发布时间:2022-04-07 13:16:58 -
辽宁省《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原则,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原则,2022年现行有效,(二)基本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共同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三)工作目标自2020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促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
发布时间:2022-04-02 13:58:36 -
《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解决青年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02 10:13:22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一)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提质范围。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二)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提质内容。1 改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消防设施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小区道路修建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停车泊位或车库。
发布时间:2022-03-29 09:54:03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3-28 13:55:32 -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3-24 14:12:15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版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五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13:34:12 -
2021年最新《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炉事关征地征地农民社保问题
2021年最新《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炉事关征地征地农民社保问题,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的,苏南地区社会保障(社保)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苏中、苏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分别为苏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的90%、80%。安置补助费不抵缴的,其社会保障(社保)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述标准减去安置补助费金额。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社保),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发布时间:2022-03-11 11:03:38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最新修订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最新修订版,《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一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发布时间:2022-03-10 13:37:25 -
广东省高速征地补偿依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
广东省高速征地补偿依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同时使用。征收集体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附件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附件2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2016年修订调整)
发布时间:2022-03-08 11:18:58 -
湖南省2021年最《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株洲市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公开征求《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附表1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青苗(生产)补偿标准,,附表2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山林地经济林、用材林、花卉、药材补偿标准,附表5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地面生产设施补偿标准,附表6(一)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附表7湖南省株洲市拆迁住宅搬家补助费、过渡费标准,附表9湖南省株洲市拆迁户重建宅基地建筑用地标准及差额面积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7 15:00:38 -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
浙江省2020年最新《龙游县Ⅱ区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发布,第十五条 安置方式。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是指征收实施单位提供联排、公寓或联排+公寓三种安置方式中的一种或若干种由相应类型的产权户按规定选择。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允许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
发布时间:2022-03-07 13:56:20 -
湖南省2020年最新《凤凰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公布
湖南省2020年最新《凤凰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公布,(二)湖南省凤凰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1 水田:Ⅰ区74880元 亩、Ⅱ区62400元 亩;2 其它农用地及建设用地:Ⅰ区62400元 亩、Ⅱ区52000元 亩;3 林地:Ⅰ区49920元 亩、Ⅱ区41600元 亩;4 未利用地:Ⅰ区37440元 亩、Ⅱ区31200元 亩。搬迁补助费以栋为单位,按5000元 栋的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07 13:45:47 -
湖南省2021年最新《汨罗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汨罗市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汨罗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汨罗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汨罗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汨罗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汨罗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汨罗市征拆工作费用及奖励资金计提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7 13: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