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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无据律师锦囊破棋局
案情背景 葛常福是在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莱芜钢铁厂上班,靠着他的一份工资和老伴在家耕种着几亩地日子过得还说得过去,不算富裕但也其乐融融。2008年4月街道办主任找到了老葛,说是要修路,要老葛尽早搬迁。国家修路是好事,咱们应该支持,但是街道办主任给出的补偿条件却让老葛无法平衡,补偿极低,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虽然此后又找老葛几次,但在补偿的问题上却没有丝毫的松动,并扬言要是不搬迁就违法强拆,就这样这事一直拖了四年的时间,但违法强拆还是降临到老葛身上, 2012年4月23日老葛的房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13-07-15 09:49:17 -
河北农村拆迁案例:拆迁补偿款落入他人之手,拆迁律师介入行政诉讼
俗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因为牵扯到的家庭成员间的继承、亲属关系,往往都比较棘手,又和行政许可、拆迁补偿纠纷牵扯在一起,更加让这类案件变得纷繁复杂。我所赵健律师和王炳峰律师代理的河北邯郸某案就是这样一个案子。 邯郸,战国时期赵国都城,悠久的历史孕育了鸡泽毛遂文化、磁山文化、赵文化、女娲文化、北齐石窟文化、磁州窑文化。发生在这里的历史典故有 邯郸学步、完璧归赵、负荆请罪、黄粱美梦、毛遂自荐、纸上谈兵,围魏救赵等。在当代,其地理位置优越,可谓晋、冀、鲁、豫四省通衢。 案情事实: 李先生
发布时间:2013-07-29 15:15:09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翻越立案难高山,维权诉讼一马平川
案情简介: 江苏省扬州市的董先生是一名大学教师,他在曲江街道办新星村黄陵组1号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59平米。2010年3月份,该区域进行拆迁,董先生收到的拆迁通知书上对拆迁事由的表述却模糊不清,一会说是外滩项目,一会又说是棚户区改造,这让警觉的董先生对这个项目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拆迁办在与董先生谈判的过程中提出了非常不合理的赔偿价格,这让董先生如何都无法接受,决意不签订这份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另一方面,项目的拆迁办扬州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知道董先生不会这么轻易妥协后放弃了最初的谈判策略
发布时间:2013-05-21 17:27:29 -
河北城市拆迁案例:复议诉讼期间,违法强拆当禁止
【事实概述】 2011年8月张德兴收到邯郸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2012)邯市建裁字第021号行政裁决,裁决张德兴位于延平路一处厂房位于拆迁区内,通知张德兴尽快搬迁。2011年9月邯郸市建设委员会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拆张德兴位于拆迁区内的厂房,在面对法院即将下发强制执行认定书时,张德兴心急火燎的与我们签订代理协议,希望我们能够维护其合法权益。 【办案掠影】 面对本案,代理拆迁律师选择先解决眼前问题,阻止拆迁办违法强拆,我们认为,在诉讼期间作为裁决机关无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应该驳回建设委员
发布时间:2013-08-20 16:18:29 -
河南农村拆迁案例:屡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为维权奠定基础
【事实梗概】 2011年3月22日,寒冷的冬日渐渐远去,终于迎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在这个农耕播种、家畜生长的好时节,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远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也为了农村的发展在新密市文昌湾社区集体土地上安装10千伏变压器,然而这本是利民的举措却因为征用集体土地而闹得沸沸扬扬。土地作为关系到村民切实利益的财产,被非法征用村民将会损失巨大利益,为此文昌湾社区村民程有福与赵兴昌委托本所赵健律师和库建辉律师代理此案,维护自身利益。 【律师办案】 办案第一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招拒,行政复议取首捷 由于此事牵涉村民众多,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4:56 -
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律师经验巧抓细节,轻松维权获民赞
【事实概要】 2010年3月5日家住广州市佛山区马德庆收到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会通知要求其参加房屋拆迁裁决会议,逾期参加则视为放弃权利。通过通知书马德庆了解到其位于佛山区的一处房产在拆迁范围内,马先生拥有房屋的合法文件,鉴于拆迁行为将会对马先生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马先生决定委托律师代为其参与谈判,遂在多方打听后与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签订代理协议。因为此案还未进入实体拆迁阶段,赵律师决定先参与谈判,看拆迁办的态度后制定方案,然而案件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将我们置于主动地位,为拿到补偿安置款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5:25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老革命的拆迁维权路,居者有其屋
前言: 因瑞里名城国际项目建设,2012年5月9日,东海县瑞里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在该县划定的范围内进行拆迁。年界8旬的丁老在位于该拆迁范围内有临街房产,常年用于租用,以满足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经拆迁评估,丁老所获补偿款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丁老一家断然拒绝按照评估价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于2012年6月底委托了北京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代理其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事项,为其争取合理的补偿数额。历经不到一个月的法律大作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团队通过制定游刃有余的维权方案,在整个作战过程中,充分把握维权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6:36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建设房屋遭非法违法强拆,和解获高额
【写在案前】 李某是江苏无锡某村的普通村民,拥有两套房屋,一处是自家的宅基地房,另一处为在村口给儿子建的婚房。2011年8月,政府搞城中村建设,这两套房屋都面临拆迁。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每家获得大概120平的房子一套,加上补偿款3万元。所有人看到方案后,无不震惊,都摇头表示不同意,于是都迟迟不搬。终于,在2011年11月的一天上午,拆迁办耐不住性子领着几十号人来到村口,手里拿着各种器械,直冲入村里的第一户人家。人被强拽出来,东西被拖出来,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工具对房子实施违法强拆。就这样一户接着一户,在一片吵闹声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6:55 -
辽宁城市拆迁案例:一波三折行政裁定终撤销 锲而不舍维权道路现
【事实概要】 2009年10月29日,一纸违法强拆令将葛凤霞(化名)、杜玉萍(化名)等人的最后希望打破,拒不搬迁的抗议举动并没有阻止北镇宝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老爷庙西胡同的拆迁建设,政府名义的违法强拆令让他们千辛万苦想要守住的房子顷刻之间变成废墟一片,而同样变得岌岌可危的还有作为社会公民的正当权益。 为何政府在尚未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交付宝康公司开发建设,为何宝康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得到相关许可就可以拆迁建设,带着诸多的困惑和无助,葛凤霞、杜玉萍等人向在拆迁诉讼领域享有盛名的赵健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15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土地面积记载未与时俱进,拆迁面积评估有争议
【写在案前】 张岚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2002年3月张岚所住地区被划为拆迁范围。面对拆迁,张岚积极配合,然而在对土地实际面积评估时,张岚与拆迁办有了争议,经拆迁办评估,张岚所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为165 8平米。但张岚对此评估结果不予接受。随后其自行委托了房地产测量机构测绘,结果显示其房屋面积实为290平方米。这相差一百多平方米的结果让张岚认定拆迁办评估的土地面积与事实不符,遂张岚坚持拒不搬迁。2003年10月初,浦东区建设委员会通过拆迁办得仲裁申请,认定拆迁办得评估依据合法有效,支持了拆迁办的裁决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46 -
介入辽宁省大连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居住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家中农村集体宅基地和房子遭遇国家征收,征收法律依据为2004年发布的开发区拆迁政策,拆迁通告于2009年发布。当事人房证记载面积为85.28平,实际面积为101平,宅基地面积是为75平。现在国家给予的补偿为80平的楼房一套,正房房证未记载部分500元/每平的补偿,院中偏房150元/每平。 面对房产价格连年飞增的情况,现在的拆迁补偿竟然按照10年前的标准补偿,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本团队拆迁律师介入后,誓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4月
发布时间:2013-04-23 11:29:58 -
介入山西省吕梁市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一案
王先生等3户村民在山西省吕梁市上岚县各拥有合法住宅一套,岚县政府以南延改造西街的名义对当事人的房屋进行拆迁建设。当事人房屋所处地段较好,在城市规划区内,隔街楼房的市场价已经达到了40005000块钱一平,而拆迁办给他们的补偿却是按900块一平。如果接受这样的补偿,在原来地段根本就买不上房子,生活水平严重降低。 王先生来到北京,在进行对比后选择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委托其全权代理拆迁补偿事宜。
发布时间:2013-04-16 16:18:23 -
介入河北唐山贾某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纠纷一案
2013年3月27日,我团队介入河北唐山贾某拆迁补偿不合理纠纷一案。 屋5间,其中1间正房,4间厢房。在唐山地震时,原房屋倒塌,遂在原有土地面积上建了5间房屋,但只有其中一间房屋进行了产权登记,另外四间厢房没有进行登记。 现因旧城改造,自己家在改造范围内。拆迁办只对有产权证的一间房屋进行补偿,给72平米的房子,厢房四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对200多平米的院子、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及搬家奖励费等18万的货币补偿。 拆迁律师分析:4间厢房是在1988年建成,而且是因为历史原因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被认定为
发布时间:2013-03-28 11:31:11 -
案例解析,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那些?
导读: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和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组成、拆迁补偿的方式、房改房购买问题以及继承过户要不要缴纳房地产税等问题进行解答。 案例一:商品房公摊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网友赵先生:我购买了80平方米的商品房,公摊却达到了23平方米,这样合理吗? 律师解疑: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商品房公摊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
发布时间:2013-04-22 1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