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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城市拆迁案例:法院直接判决补偿数,高院终结胜诉判决后的阴谋
一、案情简介: 2003年7月,乌兰察布市的徐先生购得了新区广场南侧的一块土地,随后在该块土地上建了一栋五层楼房,用于商业出租,通过收取租费来维持生活。到了2011年,该市下辖的集宁区政府出于城市建设的需要,决定对包括徐先生的房屋在内的广场附近的土地进行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双方经过数次谈判,都没有对补偿数额达成一致,这时集宁区政府便请来了中集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让它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依据这份报告,集宁区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给予徐先生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便要拆除徐先生的房屋。徐先生不服该
发布时间:2013-08-20 16:15:37 -
江苏企业拆迁案例:承租人遇拆迁需谨慎,解除租赁关系背后的阴谋
写在案前: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的祝先生曾经是当地的一名村干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改革开放初期,为响应国家号召带领村民致富增收,祝先生一手创办了村办企业扬州市大桥水泥厂,但天不遂人愿,和当时的大多数村办企业一样,工厂成立后由于经营环
发布时间:2014-12-15 13:39:31 -
辽宁城市拆迁案例:一波三折行政裁定终撤销 锲而不舍维权道路现
【事实概要】 2009年10月29日,一纸违法强拆令将葛凤霞(化名)、杜玉萍(化名)等人的最后希望打破,拒不搬迁的抗议举动并没有阻止北镇宝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北镇市北镇街道办事处老爷庙西胡同的拆迁建设,政府名义的违法强拆令让他们千辛万苦想要守住的房子顷刻之间变成废墟一片,而同样变得岌岌可危的还有作为社会公民的正当权益。 为何政府在尚未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交付宝康公司开发建设,为何宝康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得到相关许可就可以拆迁建设,带着诸多的困惑和无助,葛凤霞、杜玉萍等人向在拆迁诉讼领域享有盛名的赵健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15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土地面积记载未与时俱进,拆迁面积评估有争议
【写在案前】 张岚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2002年3月张岚所住地区被划为拆迁范围。面对拆迁,张岚积极配合,然而在对土地实际面积评估时,张岚与拆迁办有了争议,经拆迁办评估,张岚所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为165 8平米。但张岚对此评估结果不予接受。随后其自行委托了房地产测量机构测绘,结果显示其房屋面积实为290平方米。这相差一百多平方米的结果让张岚认定拆迁办评估的土地面积与事实不符,遂张岚坚持拒不搬迁。2003年10月初,浦东区建设委员会通过拆迁办得仲裁申请,认定拆迁办得评估依据合法有效,支持了拆迁办的裁决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7:46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土地面积记载未与时俱进,拆迁面积评估有争议
【写在案前】 张岚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居民,2002年3月张岚所住地区被划为拆迁范围。面对拆迁,张岚积极配合,然而在对土地实际面积评估时,张岚与拆迁办有了争议,经拆迁办评估,张岚所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为165 8平米。但张岚对此评估结果不予接受。随后其自行委托了房地产测量机构测绘,结果显示其房屋面积实为290平方米。这相差一百多平方米的结果让张岚认定拆迁办评估的土地面积与事实不符,遂张岚坚持拒不搬迁。2003年10月初,浦东区建设委员会通过拆迁办得仲裁申请,认定拆迁办得评估依据合法有效,支持了拆迁办的裁决申请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8:51 -
河北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巧抓诉讼时效,终赢判决
【案情概要】 2008年4月8日,王德清、王德强兄弟二人与拆迁办河北同赢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石家庄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王德清获货币补偿150万元,王德强获货币补偿100万元。协议中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拆迁办上海同赢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向王德清、王德强二人开具领款凭证,后者应当完成搬迁,并将房屋交拆迁办拆除。然而,合同签订后,拆迁办未依照合同约定日期进行付款,王氏兄弟亦未搬迁腾房。 2010年6月,拆迁办要求王德清、王德强二人履行腾房搬迁义务。因10年房价较之08年房地产市场价格已有大
发布时间:2013-08-20 16:23:42 -
6月4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立项、规划 当事人:李先生,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乐亭县规划局 代理拆迁律师:邸顺红律师 时间:上午九点半第八法庭 地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6-09 11:08:30 -
5月3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不作为 当事人:张先生等六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代理拆迁律师:程东胜 时间:5月31日上午9:30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323法庭
发布时间:2013-05-28 16:48:52 -
6月4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立项、规划 当事人:李先生,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乐亭县规划局 代理拆迁律师:邸顺红律师 时间:上午九点半第八法庭 地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5-28 16:48:22 -
4月11日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滕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当事人:倪某等十人 代理拆迁律师:成东胜律师、库建辉律师 开庭时间:4月11日上午9:00 开庭地点: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
发布时间:2013-04-10 13:11:47 -
宁波公媳为多分百万元拆迁款假结婚
http://www.jinglawyer.com 这大概是宁波第一起通过诉讼坐实了的假结婚公公与儿媳妇结婚。 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的一户家庭,先是公公与婆婆离婚,儿子与儿媳离婚。几天后,公公又娶了儿媳。为的就是把儿媳与孙女的户口迁入本村,多分取上百万的拆迁款。 然而,假结婚还是没能迁成户口。这家人希望落空之余,将高新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称对方行政不作为。 昨天上午,江东法院判决,驳回了这家人的诉讼。也就是说,他们的希望彻底落空。 两代夫妻离婚,公公与儿媳结婚 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位于宁波市高新区和北仑
发布时间:2013-03-22 15:56:56 -
公房拆迁安置款是不是遗产?
http://www.jinglawyer.com 法院给出明确意见,公房拆迁款系遗产,应按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 众所周知,公房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那么公房的拆迁安置款能否作为遗产来继承呢?近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鲁氏三姐妹起诉同胞兄弟鲁某继承案件的判决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邢某生前与早年去世的老伴鲁老先生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多年来邢某一直承租一间公房。2004年9月底楼房拆迁,邢某的儿子鲁某代母亲与拆迁安置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了拆迁部门给付邢某的房屋安置补偿费13.87
发布时间:2013-03-22 15:54:15 -
试析法律援助与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吴中区法律援助工作自2008年起,和检察机关共同对认罪轻案程序、司法救助以及民行检察中所涉及到法律服务的领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出台规定,形成了相应的工作制度。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吴中区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的合作有了积极的成果,互信、合作、支持的关系日益紧密。但是,吴中区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开展合作,是否具有样本意义,如果存在,又可以在怎样的视角和层面来把握,本文试图简论之。 一、合作的领域 法律援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初的英格兰,通过罗马教会的影响,逐渐由纯粹的个人道义向普遍的慈善行为发展,并由此展开了现代朱迪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7:17 -
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一、有关国际公约对法律援助的规定及其在各国的实施情况 在西方国家,法律援助最初是由一些私人律师和宗教团体及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自发地为穷人提供免费服务的慈善和道义行为。但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特别是二战以后,随着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日益超出依靠私人律师的善意和自愿的慈善模式的能力,随着联合国的成立和一系列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基点的国际公约的缔结,由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援助的性质也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律师个人的慈善行为变成了国家义务和政府责任。 为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