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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对房屋拆迁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进行了详细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2012年8月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2〕7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第二条(报请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08 16:18:44 -
河北省《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产权调换房屋的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2022年暂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4年版本
河北省《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衡水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八条 河北省衡水市产权调换房屋的过渡期限:6层以下的不超过18个月,11层以下的不超过24个月,12层以上的不超过36个月。过渡期限超过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期限,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以规定标准为基数,增加临时安置费。逾期6个月(含)以内的,自逾期之月起增加25%;
发布时间:2022-06-07 13:31:53 -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日起施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河北省石家庄市未经登记建筑是指未在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应当遵循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程序正当 "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2-06-02 14:34:49 -
广东省《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版还未发布,已于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五条 广东省清远市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附件4《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方案;青苗补偿费参照本办法附件5《集体土地农用地青苗补偿费标准》、附件6《竹、木、果树补偿标准一》、附件7《竹、木、果树补偿标准二》,制定具体的青苗补偿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1 13:43:36 -
广东省《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2017年公布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广东省《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第三条 广东省湛江市违法建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依法拆除。(一)占用城市规划“四线”、基本农田建设的;(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未能整改消除的;(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四)占用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地,压占地下管线,而无法采取措施改正的;(五)其他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依法应当拆除的。
发布时间:2022-05-27 15:51:50 -
广东省《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广东省《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三)鼓励旧城镇、旧村庄成片连片更新改造及“工改工”、“工改MO”(新型产业用地),支持“工改商”、“工改公服”,严控“工改居”。(四)保护城市文化,传承城市文脉,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
发布时间:2022-05-27 15:42:23 -
广东省《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暂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版
广东省《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五条 广东省中山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补偿的依据;(二)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三)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四)奖励和补贴标准;(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定方法;(六)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七)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发布时间:2022-05-27 14:59:29 -
广东省《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1年最新版出炉,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广东省《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广东省广州市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永久性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第三十三条 对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属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5-27 14:29:59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于2008年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广东省实施办法》自2000年1月8日起施行。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办法》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27 14:16:02 -
广西2022年最新版《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出炉
《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不分区域、不分地类,统一按每亩336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按照附件1的标准执行。广西防城港市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5-23 16:55: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2022年未修改将继续沿用之前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9: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2:19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十九条 违反《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二)占用其他耕地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三)占用其他土地的,每平方米五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2-04-13 16:13:36 -
哪些证据在征地拆迁诉讼中可以发挥核心作用?
相较于一般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补偿案件更关乎到我们一般平民百姓的核心利益,而征地拆迁作为一项比较专业的领域,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中国城镇化大规模改造工程更是成为近年来常见的纠纷类型,由于征地拆迁具体群体性及复杂性特征,在司法审判中往往使得审判人员不能妥当的审理,而生搬硬套的审理方式与老百姓盲目的拆迁征地诉讼方式等多重因素的结合,则容易导致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对于司法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及自身的素质,笔者在此就不作过多探讨,本文旨在教会当事人在征地拆迁领域提起诉讼时,应当提
发布时间:2016-05-10 09: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