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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富民强市”中的职能作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科学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研究如何在统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中改善民生问题,根据中央党校社会调研活动总体安排,我同调研组于2010年11月9日至13日赴云南省丽江市就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本报告。 一、丽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丽江市地处云南省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近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从深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9:01 -
对句容农民工法律援助之思考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却不尽人意。大多数农民工由于缺乏劳动技能,他们所从事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最危险的工作,劳动时间长、强度大、环境恶劣,劳动条件苛刻,生活条件艰苦,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社会保险无保障,随时面临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生命权和健康权随时受到威胁。尽管如此,他们却拿着较低的工资,甚至是最低的工资。而且还得不到有效保障。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7:36 -
试析法律援助与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吴中区法律援助工作自2008年起,和检察机关共同对认罪轻案程序、司法救助以及民行检察中所涉及到法律服务的领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出台规定,形成了相应的工作制度。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吴中区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的合作有了积极的成果,互信、合作、支持的关系日益紧密。但是,吴中区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开展合作,是否具有样本意义,如果存在,又可以在怎样的视角和层面来把握,本文试图简论之。 一、合作的领域 法律援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初的英格兰,通过罗马教会的影响,逐渐由纯粹的个人道义向普遍的慈善行为发展,并由此展开了现代朱迪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7:17 -
试析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
与现行的法律相比,新《刑事诉讼法》在律师法律援助方面作了很大的拓展和延伸,从源头上更好的维护了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近年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虽然有所提升,但增长极为缓慢,增速不明显,且申请类刑事案件所占比重过低。为了更好地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我市在看守所监区和家属会见室分别设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但在家属会见室设立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上门咨询者寥寥。在《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实施之际,笔者试就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作一个粗浅的探讨,旨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5:53 -
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一、有关国际公约对法律援助的规定及其在各国的实施情况 在西方国家,法律援助最初是由一些私人律师和宗教团体及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自发地为穷人提供免费服务的慈善和道义行为。但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特别是二战以后,随着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日益超出依靠私人律师的善意和自愿的慈善模式的能力,随着联合国的成立和一系列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基点的国际公约的缔结,由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援助的性质也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律师个人的慈善行为变成了国家义务和政府责任。 为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4:39 -
心系群众 扎实工作 努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
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十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诉讼案件90万余件,受援人总数超过150万人,解答法律咨询超过600万人次,在保护司法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法律援助工作始终面临着经费短缺、资源分布不平衡、法律援助需求量大、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机制不够协调等问题,各地在不断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丰富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3:47 -
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概念及其作用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是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在警察讯问、法庭审判等诉讼阶段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即时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它法律事务的律师。该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目前已经成了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制度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区的警察局值班律师制度、新西兰为被告人做有罪抗辩的律师值班计划、加拿大的刑事和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3:03 -
法律援助咨询比较研究
从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咨询是律师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方式之一,〔1〕特别是在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援助咨询计划、明确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标准,开通全国性或者地区性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咨询中心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士的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优质、均衡化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而我国,由于法律援助起步较晚,法律援助咨询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为此,笔者试对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咨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2:20 -
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的困境与改革
在我国这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农民是一个庞大的阶层,其数量占全国人口的2/3以上。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各方面建设。当前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不利于农村稳定的各种因素不可避免地要显露出来。对社会弱势群体而言,虽然法律上有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文,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难以眷顾到他们,让他们成为法律实施的死角,而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真正实现了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法律可以从空中楼阁变为现实,由抽象的社会正义演变为真实的存在。法律援助不是简单地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1:22 -
对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几点思考
自2004年人权入宪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深化,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很多人建议执业律师在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中提前介入,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拓展法律援助的受案渠道,方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 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但同时,这种做法似乎又与法律援助现行规定相冲突,为此,有必要就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一、律师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申请的法理依据 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正是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0:25 -
论人本观对政府法律援助决策的影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提了出来,以此为标志,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所追求的目标是建设并完善一个充分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的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其基本特征就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那些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力以及没有知识和能力的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也都能够拥有和其他公民乃至政府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援助制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8:44 -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若干实践问题浅议
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前,我省没有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做出统一性规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办案补贴及补贴数额的多少。在实践操作中,有的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办案补贴标准,有的是由法律援助机构自行制定补贴标准,也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加上认为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不需支付办案补贴,所以在某段时间内有些地方法律援助机构没有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支付办案补贴。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特别是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认识基本获得统一,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机构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及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4:50 -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3-03-20 17:52:24 -
法律援助的申请方法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
发布时间:2013-03-20 18: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