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程序或迎重大变化!调整进行中……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土地管理法》实施政策衔接,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农村征地程序或将迎来重大变化。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征收制度或将面临调整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征收土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在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方面作出多项重大突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其中,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新《土地管理法》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 1、由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让被征地农民享有更多参与
发布时间:2020-04-26 09:30:17 -
模拟拆迁、偷拆误拆、签完拆迁补偿协议后拿走协议……拆迁套路升级版
作为拆迁项目中较为被动的一方,拆迁户及时察觉并发现拆迁办的种种套路,对于其获取合理拆迁补偿至关重要。本文中,京平拆迁律师结合咨询和办案经验,盘点征地拆迁中最新的“升级版”套路,以此来给大家提个醒。
发布时间:2020-04-22 09:49:15 -
商铺经营性用房遇到征地拆迁,应当如何主张拆迁补偿?
当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遇到征地拆迁时,应综合考虑房屋的属性、店铺的经营和装修状况、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费用等来主张拆迁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具体分析。
发布时间:2020-04-21 09:33:50 -
一层商铺经营二层居住遇到征收,拆迁办按普通住宅标准进行补偿
2017年9月,某县作出《关于征收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决定对高先生和高女士的房屋进行征收。但是,拆迁办认为高先生和高女士的房屋系第二层的普通住宅,并据此向两人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0-04-13 09:42:22 -
轨道交通新基建浪潮下,有关征收的那些事儿
最近,新基建成了热搜词汇,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轨道交通类建设项目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屡屡出现在各省市2020年重点投资项目清单当中。 依据以往的经验,开展、实施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需要利用大量的土地,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征地拆迁工作将随之开启。 鉴于此,京平拆迁律师就与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征收范围 推动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哪些土地、房屋最有可能被征收呢? 通常,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
发布时间:2020-04-13 09:36:54 -
拆迁办:你这是无证房,没有拆迁补偿!
“你这是无证房,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拆迁补偿!”征地拆迁中,不少拆迁户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形:明明自家房屋住了很多年都没事,可一遇到征收,各种“意想不到”就接踵而来。比如,征收方将无证房认定为违章建筑,下发限拆通知,“低补偿”甚至“零补偿”强拆房屋。
发布时间:2020-04-07 09:32:46 -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遭遇违法强拆,律师启动多个法律程序,助当事人获满意补偿!
因城市道路建设需要,彭先生等人的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因拆迁补偿不合理,彭先生等人未与征收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18年7月20日凌晨,彭先生等人的房屋被数十人动用大型挖掘机强行拆除。看着自己住了这么久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彭先生等人悲痛不已,下定决心要维权,遂委托王奇兵律师、徐明轩律师组成的拆迁律师团代理其维权事宜。
发布时间:2020-04-07 09:22:53 -
征地拆迁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该怎么办?
2020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发布了一则要闻,河南省一名党支部书记王文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17年3月,河南省濮阳市白衣阁乡柳北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该乡吴屯村土地作为柳北村公共墓地。王文经负责协助白衣阁乡政府从事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当时征地补偿标准为4.6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2465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1200元/亩。 得知自己负责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后,王文经就动起了歪脑筋,打算从中捞一笔。 王文经擅自
发布时间:2020-03-26 09:33:29 -
四川雅安城市拆迁案例:因棚户区改造拟征收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保存书面材料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拟征收姚女士的房屋。在这之前,对于自己的房屋被征收,她没有收到区政府对居民进行征求意见的信息。姚女士自己也知道,这是国家的建设行为,作为普通老百姓,肯定是要支持的,但是面对征收办给出的征收拆迁补偿,大大地降低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姚女士实在是没有办法接受。
发布时间:2020-04-17 09:43:02 -
四川雅安拆迁维权胜诉:因棚户区改造拟征收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保存书面材料
四川雅安拆迁维权胜诉:因棚户区改造拟征收房屋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保存书面材料〖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 孙红丹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7 09:29:10 -
上海征地拆迁开庭:4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征地拆迁开庭:4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赵健律师(电话:13466679266)、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发布时间:2020-04-10 09:07:24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20.4.13—2020.4.17)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
发布时间:2020-04-13 09:58:49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啦!农民朋友快来建言献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自然资源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京平拆迁律师认真研读草案,结合多年来在征地拆迁领域的实务经验,就该征求意见稿向自然资源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希望能为提高该法的立法质量贡献一份力量。2020年4月30日前,如果您想建言献策,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 京平拆迁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第二条【土地督察】中对土地督察失职的后果作出规定,增加土地督察的信息公布制度。 理由: 《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对土地督察有
发布时间:2020-04-03 09:13:38 -
特殊时期,不能到现场开庭怎么办?
通过一台电脑终端、多部手机远程相连,跨越地域和空间上限制的“云法庭”,由于能有效解决因防疫和隔离带来的立案难和庭审难等问题,正在成为流行。如上所述,当各方准备就绪后,线上庭审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0-03-30 09: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