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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2022年最新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
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2022年最新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附件:1 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Ⅰ片区一般耕地3325元 亩;菜地5850元 亩;果园4800元 亩;茶园苗圃5400元 亩;精养鱼塘5850元 亩;林地3325元 亩;附件2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征地林木附属物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29 14:01:10 -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青苗、经济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青苗、经济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被征地项目中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沟渠、保坎、坟墓、粪池、田间喷滴灌设施、大棚等)补偿费,以征地面积为基础,按照3000元 亩包干到被征地居(村),对实施征地后未开发利用超过两年的,按地上实际耕种面积对耕种者给予二次青苗补偿,二次青苗补偿标准为8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1:12 -
重庆市沙坪坝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为9500元 平方米。住房货币安置的,按照货币安置款额的30%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2-04-25 10:33:30 -
重庆市璧山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养殖种植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Ⅰ区片5 87万元 亩。重庆市璧山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拆迁中心按照37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璧山区农村房屋拆迁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重庆市璧山区规模化畜禽养殖生猪为例 按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存栏数计算生猪当量,每头补助100元。规模化水产养殖每亩补助8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5 10:19:08 -
重庆市南岸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养殖种植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南岸区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 3万元 亩。重庆市南岸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经开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南岸区农村房屋拆迁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1)。重庆市南岸区规模化经济作物种植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标准为15000—20000元 亩。重庆市南岸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按不同类别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见附件3)。
发布时间:2022-04-25 10:05:57 -
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水产畜禽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江北区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6 3万元。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8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江北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农村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详见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含青苗3000元)。利用自有农房或自有承包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类别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养殖类,按附件2标准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2-04-25 09:51:44 -
重庆市大渡口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大渡口区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30%,标准为18900元 亩;安置补助费占70%,标准为44100元 亩。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 人。 重庆市大渡口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2)。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含坟墓)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含青苗费3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5 09:29:35 -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企业房屋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渝北区行政区域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见附件1。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每人38000元的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渝北区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含青苗补偿2300元)。重庆市渝北区征地搬迁农村住房,按照每人3500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于被搬迁户搬家及生产生活设施迁移,按两次计发。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并交出原有住房的被搬迁户,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支付按时搬迁奖励费。
发布时间:2022-04-25 09:14:38 -
重庆市北碚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花木畜禽水产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北碚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北碚区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重庆市北碚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按照附件4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费。重庆市北碚区规模化水产养殖按照附件5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费。重庆市北碚区征地搬迁农村住房,按照3人及以下户按每户2500元,3人以上户按每户3500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于被搬迁户搬家及生产生活设施迁移,按两次计发。
发布时间:2022-04-24 16:39:18 -
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畜禽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70%)乘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 人。重庆市巴南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重置价格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地上附着物,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含青苗费3000元)。重庆市巴南区畜禽养殖企业分类别、标准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按附件3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1:58 -
重庆市长寿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种植场养殖场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长寿区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重庆市长寿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见附件2)补偿。重庆市长寿区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2000元。种植、养殖场被征收的,搬迁补助费按附件4、附件5所列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15:57:34 -
重庆市彭水县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彭水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彭水县安置补助费由县征地事务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第九条 重庆市彭水县对搬迁房屋的装饰装修给予补助;对房屋附属设施给予补偿。具体补助补偿标准按照附件3、附件4执行。重庆市彭水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对林地征收而对林木不予砍伐的木材蓄积每亩补助1800元。果园挂果期和苗圃以及经济作物类每亩定额补偿15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1:09 -
重庆市江津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区域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6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江津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重置价格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重庆市江津区被搬迁房屋的装饰装修按照附件3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补助后的装饰装修由征地实施机构处置。重庆市江津区青苗、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补偿标准为每亩11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4 15:28:56 -
重庆市秀山县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种植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秀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秀山县安置补助费由县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秀山县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重庆市秀山县青苗、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被征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计算,Ⅰ、Ⅱ、Ⅲ区片(范围与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Ⅰ、Ⅱ、Ⅲ区片一致)综合定额补偿标准分别为每亩16000元、10000元、8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