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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2年2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新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规范全市征地行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实施,我局组织开展了《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规章立法工作(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7日。
发布时间:2022-04-27 15:09:54 -
湖北省2022年最新版《利川市城市集中建设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公布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计算方式
第十一条 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住房安置补偿标准。约定房屋补偿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实有面积进行测算,测算公式为:约定补偿面积=一楼房屋面积×2+一楼以外房屋面积×1 2。被征收房屋综合单价=(宅基地评估价值+房屋评估价值) 房屋建筑面积。湖北省利川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1 约定房屋补偿面积≤390平方米的:最低补偿标准为3500元 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综合单价高于最低补偿标准的按被征收房屋综合单价补偿,货币补偿费用=(约定房屋补偿面积—保障性住房面积)×3500元 平方米或被征收房屋综合单价。
发布时间:2022-04-25 16:12:22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沙坪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重庆市沙坪坝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4-25 10:34:44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璧山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璧山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拆迁中心按照37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璧山区农村房屋拆迁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 8194;重庆市璧山区被搬迁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权人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按照附件3给予适当补助。
发布时间:2022-04-25 10:20:20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南岸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南岸区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 3万元 亩。重庆市南岸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经开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南岸区农村房屋拆迁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1)。重庆市南岸区宅基地范围内其他地上附着物,在拆除时给予补助,按附件2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5 10:07:07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江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江北区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6 3万元。重庆市江北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8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 重庆市江北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农村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详见附件1),房屋的装修、装饰已包含在农村房屋重置价格中,不再单独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25 09:52:53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大渡口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大渡口区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30%,标准为18900元 亩;安置补助费占70%,标准为44100元 亩。重庆市大渡口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服务中心发放给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 人。
发布时间:2022-04-25 09:31:10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渝北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每人38000元的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并计入征地成本。重庆市渝北区征地搬迁农村住房,按照每人3500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于被搬迁户搬家及生产生活设施迁移,按两次计发。在规定时限内搬迁并交出原有住房的被搬迁户,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支付按时搬迁奖励费。临时安置费标准见附件4。
发布时间:2022-04-25 09:28:51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北碚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北碚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第八条 重庆市北碚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2)。重庆市北碚区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0:46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巴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巴南区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000元 人。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安置补助费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5000元(含青苗费3000元)。坟墓按照单坟1500元 座、双坟2000元 座的标准给予补助。重庆市巴南区水产养殖企业养殖附属设施的搬迁,按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的评估重置价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助;养殖水面按现状调查面积,给予3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3:16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长寿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长寿区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70%)乘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重庆市长寿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见附件2)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24 15:58:57 -
重庆市2022年最新版《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彭水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彭水县安置补助费由县征地事务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重庆市彭水县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记载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调查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农村房屋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3:05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江津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区域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江津区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70%)乘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6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江津区青苗、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每亩11000元;除房屋外的建(构)筑物实行据实清理,补偿标准按照附件4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15:30:48 -
重庆市2022年最新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秀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重庆市秀山县安置补助费由县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秀山县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第八条 重庆市秀山县被搬迁房屋的装修、装饰等按照附件3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助。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