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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把钱拿回来?
该地已经被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而且自然资源部门已经拨付征地补偿款项到村委会账户。但是该款项部分已经被村委会挪作他用、部分已被村长贪污。
发布时间:2020-07-24 15:24:24 -
征地前的法定程序及法律依据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且明确提出了批前四步主要程序:
发布时间:2020-07-23 11:25:55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在城市发展的道路上必然需要拆旧成新,将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建设简陋的区域进行改造,这便是现在常见的“旧城改造”或“棚户区改造”。很多生活在棚户区、旧城中的人不得不面对拆迁改造,那在面对拆迁补偿协议时都应注意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0-07-23 10:28:14 -
村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中,村委会往往是最为活跃的角色,有时候,街道办事处的人员也积极参与。那么,村委会、街道办以及乡镇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常见的违法行为又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0-06-30 09:42:28 -
“被逼上楼”的农民:老房违法强拆,新房未建,窝棚里等明天
有些村庄,拆了农房,却没建好新社区,农民们要么租房,要么投靠亲友,要么住在临时窝棚里——哪里在搞合村并居,哪里就会冒出一片窝棚。
发布时间:2020-06-28 09:42:59 -
拆迁补偿名单中,竟有45人查无此人!挖空心思套取补偿款被查处
拆迁补偿名单中,竟有45人查无此人!细心的村民发现猫腻后,带着疑惑,向区纪委监委举报。但涉案的村干部为了对抗审查调查,却搞起小动作,赶在查账前把之前虚报拆迁补偿款的资料完善了一遍 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一起特殊的侵吞村民拆迁补偿款的案件。 通报中,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7名村干部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虚构了45个假名字,又冒用了11个亲友名字,伪造了三批资料,共套取拆迁补偿款213万余元。后经赫山区纪委监委调查组核查情况,2019年8月,这7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1名村
发布时间:2020-05-06 10:17:47 -
征地拆迁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该怎么办?
2020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发布了一则要闻,河南省一名党支部书记王文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17年3月,河南省濮阳市白衣阁乡柳北村棚户区改造,征收该乡吴屯村土地作为柳北村公共墓地。王文经负责协助白衣阁乡政府从事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当时征地补偿标准为4.6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2465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1200元/亩。 得知自己负责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后,王文经就动起了歪脑筋,打算从中捞一笔。 王文经擅自
发布时间:2020-03-26 09:33:29 -
农村严查来了!土地买卖等四类违法乱纪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农村四查已经开始,针对一些人的违法乱纪行为,国家已经开始了暗访自查。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耀武扬威、横行霸道的人,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23-12-18 09:39:11 -
土地被村里收走重新分配,村干部强迫我们修改承包合同怎么办?
土地被村里收走重新分配,村干部强迫我们修改承包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04-07 10:07:37 -
村干部目无法纪、胡作非为请记住这几个举报电话
村干部目无法纪、胡作非为请记住这几个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21-02-23 10:06:29 -
2021年开始村干部私自截取农村补贴、侵占集体财产、涉黑涉恶将被撤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开始村干部私自截取农村补贴、侵占集体财产、涉黑涉恶将被撤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2-23 09:46:22 -
2021年村干部选举新变化
2021年村干部选举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1-02-22 09:54:27 -
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署了还能不能撤销?
新施行的“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中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而请求撤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在实践中签署协议时常见情况有:不告知签署文件内容强迫签空白协议、拆迁办干预拆迁胁迫签字、村中部分行政人员威胁要求签字等等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2 09:49:07 -
中央依法治国委出台《意见》,严厉整治农村基层腐败问题!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在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由本村集体成员选举产生,为村民服务,受村民监督。然而,近年来有的地方出现了个别村干部贪污腐败甚至涉黑的情况,致使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比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依法给予被征地村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社会保障费用等在内的合理补偿,但根据一些地方纪委监委披露,个别村干部以抢建、虚
发布时间:2020-03-31 09: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