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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管理部门正确、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家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三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8:22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7:34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26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文盛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6:55 -
土地登记规则
(1995年12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初始土地登记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第五章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 第七章土地登记文件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6:03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3:56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2:42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1:44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目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第四章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3 号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国资委主任 李荣融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1:05 -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通
(农经发[2005]1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56:32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
(劳社部发[2007]14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8:11 -
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
建法[2004]108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6:23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颁布日期:2000-04-07 执行日期:2000-04-07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5:54 -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2:5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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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19 13: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