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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1月16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第二十一条 被补偿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货币安置、迁建安置等多种安置途径。产权调换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住宅用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被补偿人。货币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相应的补偿资金,由被补偿人自行安置。迁建安置是指由补偿人提供迁建用地和费用,被补偿人自行建造安置用房。
发布时间:2023-05-26 14:55:51 -
浙江《宁海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2023年现行有效
住宅用房可安置面积的补偿资金,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确定;被拆迁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再增加不超过百分之三百的比例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5-26 14:25:30 -
广东《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自2018年10月12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所称的城区是指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辖区范围,未含潮安区范围。潮安区、饶平县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和自身实际,制订有关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5-25 16:08:54 -
浙江《仙居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96㎡;选择公寓式住宅安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征收面积超安置面积部分实行货币安置。安置面积未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减半结算,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两倍结算。
发布时间:2023-05-25 15:14:39 -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2023年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 8194; 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按照本办法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项目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执行。 & 8194;
发布时间:2023-05-09 13:56:29 -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20年6月28日生效实施
(1)房屋、简易房、附属物(厕所、猪圈、柴棚、围墙、水井等)的补偿方式:按建筑面积×重置价,结合成新率予以补偿,补偿重置价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3-04-27 15:08:07 -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
选择商品住房安置,采取每征收1亩水田(指土地承包证确认登记地块为水田为准,下同)安置35㎡(毛坯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商品住房的方式安置。商品住房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本集体被征收土地区域内或附近集体区域的商品房
发布时间:2023-04-27 14:28:18 -
广西《桂平市新一轮征收集体土地和附着物补偿安置标准(2022年修编)》自2022年9月27日起实施
第八条征收具有合法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的各类产业用房、房屋或者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房屋,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下列标准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5 15:13:14 -
广西《桂林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2014年4月29日印发即将进行修订,2023年现行有效
第十二条 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桂林市城区分区域补偿标准(具体见附件1)测算。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 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 4倍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 1至0 4倍确定。
发布时间:2023-04-20 15:08:29 -
广东省《清远市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处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条 对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区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的违法建设。
发布时间:2023-03-14 13:38:29 -
广东省《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最新版自2023年1月19日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23-03-07 15:15:44 -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本市执行住宅房屋最低补偿面积制度。征收一个住宅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22-12-28 14:57:18 -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4月16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理布局、少拆多改。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为辅,加强修缮改造,
发布时间:2022-12-28 14:32:36 -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改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通过2021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七部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12-28 14: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