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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常见问题解答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因为我国以前特殊的经济体制,所以存在大量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房屋,在过去解决城市人口的住房问题上起了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20-07-10 15:26:31 -
遇到棚户区改造拆迁陷阱我们该怎么办?
协议拆迁是很多拆迁办偏爱的手段之一,因为协议拆迁的名义给了拆迁办更大的自由,不用去层层审批,只要给点钱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就达成目的了。
发布时间:2020-07-10 15:17:16 -
征地拆迁中村委会不该干的那些事腾退、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以租代征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内,调解村民之间的纠纷,安排村内事务;对外,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防止村内治安事件的发生等。
发布时间:2020-07-10 15:02:05 -
国土资源部颁布宅基地最新确权规定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老百姓因为宅基地没有确权,经常拆迁户威胁。不仅没有安置房,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也是少得可怜,甚至因为没有证件、超面积、一户多宅等问题直接以违章建筑名义违法强拆,让老百姓无家可归! 没证
发布时间:2020-07-10 14:35:18 -
农村宅基地,合法的“一户多宅”
我们都知道,农村自建房是农户的私产,宅基地使用权是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享有的一项福利,对村民来说也至关重要。国家要征收,没了宅基地,又该去哪里置地建房?拆迁办给的补偿是否够在周边买相同面积
发布时间:2020-07-10 14:33:01 -
六旬老人唯一住宅被强拆,安置房屋又被转卖
1996年,邵某准备在村里建房自住。邵某在获得村委会批准后将村里一处废弃坑塘填平,盖起四间房屋。斗转星移,邵某在这四间房屋中生活了二十多年,2018年村委会的一则通知打破了邵某平静的生活。原来,村委会打算建设村部,将地点选在邵某的房屋附近,并且承诺给予十万元的经济补偿。邵某出于种种考虑拒绝了村委会的提议。没过多久,镇政府告知邵某他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并且下达了违法建设停工拆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7-05 09:35:01 -
拆除违章建筑的五个步骤,知道就不怕自家房子被违法强拆了
在实践中,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由行政机关作出并实施强拆决定。那么,针对所有违章建筑一律都是由行政机关来强制拆迁吗?京平拆迁律师提示您,区分强拆主体很重要。针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行政机关自身就可以作出并实施强拆决定;然而,针对违法用地的违章建筑,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本身并无作出强拆决定的权力。
发布时间:2021-01-19 10:43:24 -
拆迁补偿谈不拢就违法强拆、逼迁,凭什么!
律师,我们这里要拆迁,拆迁办给的拆迁补偿太少我不同意,他们就赖在我家里不走了,这可怎么办啊,京平拆迁律师身为专业拆迁律师可以深切感受到当事人内心的无助与委屈。拆迁办拿着一纸协议让你签字,看着上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我们的内心是拒绝的,紧接着层出不穷的逼迁手段轮
发布时间:2017-08-03 09:51:47 -
违章建筑认定和违法强拆的法定程序,少一步都不行!(执行篇)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拆等措施。有关部门是谁呢?就是大家常见的城管,在这里《城乡规划法》授予了城管拆除的权力。同时再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
发布时间:2018-03-20 10:46:37 -
宝阳百花湖别墅区违法强拆案承办手记(连载四:诉海沉浮)
终于,NM区法院在2015年3月作出了判决,判决确认被告城市规划局作出的5份撤销规划许可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确认撤销规划许可行为违法但不给予撤销。原告房屋所在地位于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建房的百花湖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如撤销被告作出的撤销规划许可决定必将会损害到公共利益,故NM区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布时间:2020-10-23 09:52:52 -
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拆迁过后生活反而不如从前?
曾几何时,拆迁就是致富的代名词,我们也确实看到不少拆迁致富的案例,然而在实际接触的当事人中,更多的却是拆迁过后生活反而不如从前。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我们还是要明确一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09 09:22:19 -
合村并居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合村并居?合村并居,又称“合村并点”,是中国某些地区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将几个临近自然村整合起来,建立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
发布时间:2020-07-24 14:31:45 -
广东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建设火车站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未达成协议,三年后房子变危房被强制拆除
本案的王女士在广州市花都区有一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持有房地产权证。早在2017年,因建设火车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需要,区政府就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但终因拆迁补偿太低,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方也将此事搁置。一晃三年过去,王女士没有等来合理的拆迁补偿,也没有等来征收方依法作出的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等来的却是征收方以王女士的房屋属于“危险房屋,危及居民安全,不宜居住”为由而实施的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1:11 -
浙江绍兴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没谈妥还未腾空交付拆除,房屋被认定为D级危房要整体拆除
因双方对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能达成一致,案涉房屋未腾空交付拆除。于是该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某检测公司对委托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评定,并出具检测报告,认定房屋属于D级危房应当整体拆除,并且在2020年10月5日将委托人的房屋拆除。
发布时间:2021-04-08 09: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