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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吴国强律师:一个实战主义者,用专业化将法律践行到底
一个社会的正义需要捍卫者,一个国家的法律也需要有人将它执行到底,那么律师必将是最好的践行者。今天的专访对象是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吴国强律师,一个实战主义者,用实际行动和精湛的专业水平,在捍卫正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目标越来越清晰且坚定。
发布时间:2018-03-27 14:29:29 -
温情律师库建辉
库建辉如今已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成为专业拆迁律师中的佼佼者。在拆迁户眼中,库建辉是一位厉害、正直、不怕强权的律师,也是一位专业、高知的法律精英。但很少人能理解,这份职业背后的艰辛。
发布时间:2018-02-08 13:44:29 -
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出炉!这些与你利益攸关
2018年2月7日上午10点,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行政庭庭长黄永维出席发布会,主持人为林文学。发布会介绍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时间:2018-02-08 09:39:17 -
湖北荆门京平拆迁律师遇袭案件今日宣判,拆迁户摆脱暴力逼迁迎新年
12月7日,荆门公安局东宝分局依法对周某、陈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2月10日,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归案,被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1月16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今日(2月6日)上午,该案件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8-02-07 09:43:39 -
农村土地能继承么?遇到土地征收怎么补偿?(继承篇)
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讲,最重要的地有两块,一是用于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宅基地是安身立命之本;另一种是用于耕种的农用地,是我们的经济之源。这两块地,承载着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长此以往致使我们产生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既然是自己家的土地,当然可以作为遗产传给下一代,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农村土地的使用状况可谓是纷繁复杂,尤其是遇到征地拆迁,原本正常使用的土地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权利瑕疵,造成较低拆迁补偿甚至拿不到拆迁补偿的局面。因此,详细了解法律上对农村土地的规
发布时间:2018-03-27 10:16:10 -
元宵佳节之际,那些新法新规新政策,与你的拆迁息息相关
对于拆迁户来说重点可能就是“反腐新机构”: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这一新举措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为实现阳光拆迁搭桥铺路。
发布时间:2018-03-05 09:52:32 -
京平拆迁律师解惑问答:260平方拆迁补偿117万,合理吗?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价差异较大,因此无法制定统一的每平米补偿数额的规定,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数额并非根据单一的面积数据即可得出。为帮助您对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进行合理预估,我们向您介绍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和门面房的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8-02-26 11:34:49 -
京平拆迁律师解惑问答:农村砖瓦房拆迁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款?
对于被拆迁的老百姓来讲,拆迁补偿是拆迁的重中之重,能拿多少拆迁补偿款直接关系到以后的生活水平,拆迁补偿合理就可以保障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只会越拆越穷。
发布时间:2018-02-23 09:44:57 -
拆迁,您不得不懂的货币补偿标准!
对于拆迁户而言,最关心莫过于能拿到多少补偿款了!所以,补偿款是整个拆迁的核心环节,是拆迁办与拆迁户最关注的问题,也是双方矛盾的焦点!中央明确提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保障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那么如何在征地拆迁中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满意的补偿款呢?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将给您详细分析征地拆迁的货币补偿标准问题。 按照土地性质,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一、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 对于国有土地上的补偿标准,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590号令)第十九条的规定:对
发布时间:2018-02-13 10:07:14 -
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户在各个阶段享有哪些权利,如何运用?
在房屋征迁过程中,因为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掌握的信息不对等,被征迁人往往属于弱势的一方。为了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程序予以规范,那么在征收拆迁的各个阶段,都赋予了被征迁人什么样的权利,要提高拆迁补偿,被征迁人又该如何运用呢? 一、知情权 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 1、预征知情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2、批复结果知情权:征收集体土地
发布时间:2018-02-06 13:52:30 -
行政案件立案难?京平拆迁律师逆袭:未必!
家住浙江省温州市某村的姚先生兄弟三人在本地拥有合法房屋,兄友弟恭,过着安稳舒适的日子。03年的一次意外,熊熊的火焰肆无忌惮地扩张着它的爪牙,吞噬一切的火苗扫过之地便是一片废墟。就这样三家人只能忍住悲痛,东拼西凑借来修缮款,于2004年才得以重建新家,三家人才又得以团圆。
发布时间:2018-01-29 09:52:37 -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限拆通知被撤销,二审维持原判
陈先生在山东省青州市某镇某村拥有一养殖场。现该养殖场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内,本想等着补偿却不料竟于2017年6月9日收到青州市某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声称其未经批准,擅自于1998年在某村南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章建筑,并责令在6月12日前进行拆除,否则某镇政府将依法强拆,并追究相关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3-02 16:43:06 -
浙江省违法强拆案例:作出违法强拆通知和违法强拆行为均违法
2016年7月5日,其部分房屋被强拆。出于对强大的拆迁办野蛮行径的愤怒,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杨先生最终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其拆迁纠纷,并由律师张波、李利、蔡晓仪具体承办本案。
发布时间:2018-02-06 11:11:38 -
陕西省违法强拆案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否拿来做文章?
因拆迁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张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被强拆。2015年9月1日,户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通告》,同年10月27日,面对征收方蛮横粗暴的违法行为,张先生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通告。
发布时间:2018-02-06 11: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