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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城市拆迁案例: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构成行政不作为
段先生在九江市濂溪区有自己的房屋,被划入到拆迁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濂溪区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其房产所在地块的征收土地公告,但至其提请复议时,区政府仍未公开以上信息,也未给予任何答复,不得以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7-08-14 14:14:49 -
广西省城市拆迁案例:复议申请公安不作为,拆迁律师诉讼维权
【原告】赵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赵燕律师 【被告】河池市公安局 赵先生系广西人,在本地拥有合法的房改房,并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因拆迁引起纠纷,在未对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先生的房屋被身份不明的人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法律维权程序。 【案件情况】 违法强拆行为发生后,京平拆迁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区公安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惩戒违法强拆房屋的行为,但是区公安局未履行查处职责。京平拆迁律师遂协助当事人于复议至被告。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履
发布时间:2017-07-07 17:19:09 -
南宁城市拆迁案例:行政部门 “任性”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黄先生和李先生是南宁市西乡塘区居民,拥有的合法房屋面临旧城区改造而被征收。黄先生和李先生还没有签署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拆迁补偿款,但是拆迁办已经迫不及待地将房屋拆除。黄先生和李先生房屋所占土地区域上,施工项目已经开始进行,而这都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进行的。
发布时间:2017-06-14 09:44:27 -
广西省城市拆迁案例:住建委不作为,住建厅还公道
【问题提示】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予罚款。 【案情回顾】 拆迁维权申请人: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葛 容律师 被申请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居民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在本地区分
发布时间:2017-03-15 11:48:0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政府不作为,拆迁律师提起复议还公道
申请人都是江苏省邳州市岔河镇X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房屋和承包地。后因有不明身份人士正在本村集体土地上进行施工活动,给申请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便,申请人发现有人正在施工现场进行项目建设,为了核实征地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当事人也试图找施工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并期待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并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但是过了很长时间,自己的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施工进度愈发加大。 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陆先生等几人决定转换维权方式,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拆迁维权。经过多方打听和比较,最
发布时间:2017-02-22 18:08:31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申请查处复议不作为,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武先生系仪征市月塘镇某村村民,并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2015年年初,因其房屋面临拆迁问题。但是对于房屋的具体拆迁补偿事宜,拆迁办并未提供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因此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在僵持之下,武先生为了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并避免盲目操作可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他们直接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京平专业拆迁律师——程波、叶方荣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5 17:16:54 -
福建城市拆迁案例:复议机关不作为,一审裁定被撤销
陈氏父子二人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对普通的居民,在拆迁过程中房屋和人身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故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求助,要求立案查处,但当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陈先生父子俩认为当地公安机关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但福州市公安局未予处理。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陈先生父子俩经与家人协商决定聘请律师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经人介绍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指派程东胜律师、叶方荣律师代理本案。
发布时间:2016-09-02 12:57:44 -
辽宁城市拆迁案例:报警之后不作为,直击要害撤复议
【基本事实】 家住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幸福路的王先生与家人一直过着稳定的生活,直至一纸拆迁通知书的发布,打乱了这一家人的平静,拆迁通知后就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了,但拆迁办给的 拆迁补偿 根本不够维持一家人原本的家庭生活,故一直没有同意签字。但强势野蛮霸道的拆迁办,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对王先生一家进行骚扰,并且进行了违法强拆,王先生看着自己的家园被毁,并不因畏惧强权而低头,想尽了办法进行拆迁维权,但一直未果,后在其邻居同样面临被 违法强拆维权 的刘先生京平的另一位当事人的引荐下,找到了京平。我们看到了事态的紧
发布时间:2016-07-01 15:21:17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以超越期限为借口不作为,拆迁律师力撤不予受
【案例索引】 福建省福州市中院(2016)闽01行初23号 【案情】 原告:魏先生等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鄂陵拆迁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陶朦朦拆迁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魏巍拆迁律师 被告:福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魏先生等两户人家生活在福建省罗源县某村,均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并承包耕地,分别用于居住和农业生产。因相关人员和单位以建设XX二期项目为由,在没有给魏先生他们任何 拆迁补偿 、没有与之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肆意占用申请人所占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面对强大嚣张的拆迁办,飘摇无依的未来,几
发布时间:2016-06-21 18:00:32 -
征地拆迁胜诉: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构成行政不作为
【原告】:段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律师、刘宏国律师 【被告】:濂溪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段先生在九江市濂溪区有自己的房屋,被划入到拆迁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濂溪区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其房产所在地块的征收土地公告,但至其提请复议时,区政府仍未公开以上信息,也未给予任何答复,不得以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公开相关信息。 【胜诉】 复议机关做出决定如下: 一、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回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不作为行为违法; 二、被申请人应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申
发布时间:2017-08-14 14:05:59 -
征地拆迁胜诉:复议申请公安不作为,拆迁律师诉讼维权
【原告】赵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赵燕律师 【被告】河池市公安局 赵先生系广西人,在本地拥有合法的房改房,并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因拆迁引起纠纷,在未对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先生的房屋被身份不明的人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全面法律维权程序。 京平拆迁律师在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区公安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但是其未能履行查处职责。遂协助当事人复议至河池市公安局。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履行。但被告超过答复期限未给予任何答复。故律师将复议机关诉至区法院得到此胜诉判决。 【胜诉】 一、确认被告河池市公安局收到原告赵先生行政复议申请资料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构成
发布时间:2017-07-07 10:23:08 -
征地拆迁胜诉:行政部门 “任性”不作为被确认违法
【申请人】:黄先生,李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葛容、王立江律师 【被申请人】: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 黄先生和李先生是南宁市西乡塘区居民,拥有的合法房屋面临旧城区改造而被征收。黄先生和李先生还没有签署征收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补偿款,但是拆迁办已经迫不及待地将房屋拆除。黄先生和李先生房屋所占土地区域上,施工项目已经开始进行,而这都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进行的。 这样的施工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黄先生和李先生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葛容、库建辉、王立江律师的协助下,依据《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于2016年10月28日向被申请人请求查处有关单位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严格
发布时间:2017-06-14 09:58:03 -
征地拆迁胜诉:住建委不作为,住建厅还公道
征地拆迁胜诉:住建委不作为,住建厅还公道 申请人: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葛 容律师 被申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居民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在本地区分别依法拥有房产。因该地区拟进行项目建设,三位当事人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三位当事人与拆迁办周旋了一年之久,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库建辉、专业拆迁律师王立江和葛容。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针对三位当事人的案情分别制定了维权方案,从调查取证开始,有条不紊的启动了法律维权程序。不仅成功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而且通过查处程序为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7-03-15 12:57:48 -
征地拆迁胜诉:政府不作为,拆迁律师介入提起复议终还公道
申请人:陆先生等25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 顾冬庆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 宋金玉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 邱萍萍 被申请人: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案情简介】 申请人都是江苏省邳州市岔河镇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合法房屋和承包地。后因有不明身份人士正在本村集体土地上进行施工活动,给申请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便,为了核实征地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陆先生等几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拆迁维权。 经过多方打听和比较,最终与京平拆迁律师取得了联系,并与律师进行了会面以便详细了解案情,京平拆迁律师在全面、详细的了解案情后,认为拆迁办在此次征地过程中不管是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存在诸多违法之处,在经过耐心、专业的解答后,双方当场便
发布时间:2017-02-13 2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