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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怎样维护
被拆迁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首先拆迁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基本概念,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法律咨询:我单位在市一招附近,现说要开发,企业被拆,职工应得到哪些补偿?律师回答:职工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
发布时间:2013-03-14 16:39:23 -
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14 16:01:02 -
村干部利用企业动迁补偿的职务便利,受贿37万元
利用负责村辖企业动迁补偿的职务便利,村党支部书记林某两次收受被动迁企业贿赂 37 万元。日前,经群众举报,林某被浦东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以林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4 年。 去年底,有群众举报,浦东某村党支部书记林某利用职权,侵吞集体资产。浦东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后,随即展开调查。经查, 1997 年,经营人李某将已处停业状态、原属该村村办企业的上海某汽车修理厂房产及设备等盘了下来。 2002 年因道路拓宽,该厂被动迁。后来,李某听说有拆迁补偿后便找到林某,承诺一旦拿到动迁补偿款一定重谢林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9:14 -
浅析我国土地储备制度
引 言 我国的广州市、安徽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6:31 -
重庆商铺拆迁案例:养殖场扩建改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了违章建筑
【写在案前】 重庆市垫江县物产富饶,土地肥沃,农耕条件优越,素有巴蜀粮仓、丝绸之乡、丹皮之乡的美称,是国家现代或农业示范基地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和长江中上游优质水果基地县。中国四大名柚之一的垫江白柚久负盛名。依靠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该县村民过的安逸富足。阳春三月,正值一年播撒希望的季节,该镇村民张华(化名)一家早早的就展开的初秋农业耕作的准备工作。在这个万物生长的季节,张华特意把用来提升一家生活水平的养殖场也进行了扩建改建工作。看着焕然一新的养殖场,圈里嗷嗷待食的小猪崽子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4:36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照城乡规
发布时间:2013-03-13 10:51:18 -
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城市房屋拆迁 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 城市房屋拆迁 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
发布时间:2013-03-13 10:25:00 -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正确确定拆迁和裁决的主体,尽量避免政府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应当说,在政府职能的转型时期,让政府完全退出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上的直接参与和干预,是不现实的。但应尽量淡化政府机关的市场主体色彩,特别是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项目的建设,政府应尽量退到幕后,让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到前台唱主角,政府只起一个制定规则和运用规则进行管理和裁决的作用,避免与民事主体之间的直接对立。既然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都要由市场主体来经营,那么像房地产开发这样的经营项目,政府机关就更应该退避三舍了。
发布时间:2013-03-13 10:11:13 -
解决城镇拆迁中的问题
纠正城镇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厅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措施和工作方案》等文件,就当前拆迁信访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违章建筑 的认定、拆迁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依法进行拆迁信访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房屋拆迁法规政策;加强了房屋拆迁市场监管;处理城镇房屋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全省建设行业将继续把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
发布时间:2013-03-13 10:04:28 -
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政策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薛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遵照下列规定。 一、拆迁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 1、凡在薛城区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拆迁户补偿、安置的,适用《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拆迁办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户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 3、拆迁办必须依法对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拆迁户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4、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
发布时间:2013-03-13 09:56:40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照城乡规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4:45 -
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办,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城市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形成的纠纷,既有拆迁办与拆迁户的纠纷、拆迁办与政府之间的纠纷,也有拆迁户与政府之间的纠纷;既有民事纠纷,也有行政纠纷,在出现暴力事件等情况下还演化为刑事案件。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在建国后就已开始,上世纪70年代末,城市住宅紧张情况突出,迅速改善居住条件,成为民众迫切要求。由于拆迁是以旧城改造为主,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拆迁成为多数危旧房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3:43 -
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问题析议
专访赵健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 本期法律关注将有邀请赵健律师为我们讲解拆迁问题。 法律快车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法律知识有关城中村违章建筑的专谈。今年3月伊始,广州天河区几处将划归改造的城中村违章建筑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现象原因是多样化。我们也很荣幸邀请到圣运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从法理角度来给我们分析。 本团队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 1.法律快车编辑:究竟什么建筑物是违章建筑? 赵健律师:我们在实践中一般称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
发布时间:2014-03-19 10:29:14 -
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城市房屋拆迁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放性、宽泛性、抽象性和模糊
发布时间:2013-03-06 2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