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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维权、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7.10.16—2017.10.25)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1、开庭:2017年10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查处复议驳回 代理拆迁律师:张波律师(电话:13810286401)、贾振华律师(电话:18611797006) 地点: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13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7-10-16 10:20:01 -
京平拆迁维权、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7.8.28—2017.9.3)
2017年8月28日至9月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1、开庭: 2017年8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行政补偿行为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葛容律师(电话:13810890134) 地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 时间: 8月28日下午3:00 2、开
发布时间:2017-08-28 09:43:39 -
南京农村拆迁案例:超出产权证面积部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复议撤销
【申请人】姜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欣律师 【被申请人】南京市高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姜女士系南京市高淳区某村村民,在本地拥有合法房屋并持有合法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及《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当地进行棚户区(城中村)XX改造项目建设,上述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因相关拆迁部门未出示合法的拆迁文件,且补偿不公平、不合理,姜女士与拆迁部门未达成一致协议。在此情形下,姜女士突然收到被申请人于2017年7月4日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姜女士实际建房面积超出产权证上的合法面积,没有相关的建房审批手续,系违章建筑,要求姜女士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否则予以强拆。如此一来,姜女士一家平静的生活将被打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10-11 14:00:30 -
河北省农村拆迁案例:违法查处遇波折,二审法院还公正!
【案情简介】李先生等5人是河北省唐山市某村村民,合法拥有耕地若干。因当地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但双方就征收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为加快征收进度,在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征收方组织众多不明人员暴力强占李先生等人的土地,并毁损了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使他们的合法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失去了生活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10:11:55 -
黑龙江企业违法强拆案例:住改非补偿不合理,拆迁补偿决定被撤销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合法拥有360平米的房屋,跟很多勤劳的人一样,为了让家人过上小康生活,将性质为住宅的房屋用于印刷厂、旅店浴池的经营。在王先生井然有序地管理之下,小店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2008年5月24日,一纸《松北区棚户区改造XXXX搬迁须知》将安稳的生活打破,王先生的房屋被划入拆迁之列。 就在下发《搬迁须知》的当天,未经测量、未经评估,王先生360平的住改非房屋被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非法违法强拆。直到2008年6月21日,拆迁办、评估公司才对王先生的房屋予以测量、评估。因补偿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7-09-20 15:43:17 -
九江城市拆迁案例: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构成行政不作为
段先生在九江市濂溪区有自己的房屋,被划入到拆迁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濂溪区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被申请人书面公开其房产所在地块的征收土地公告,但至其提请复议时,区政府仍未公开以上信息,也未给予任何答复,不得以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17-08-14 14:14:49 -
四川省农村拆迁案例:锲而不舍!土地被强占终得最高院提审
晏先生是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某村的村民,和中国广大的农民群体一样,家里世代以耕种田地为生。对农民来说,守住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是守住了全家人的命脉。然而一次违法的租地行为让晏先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面对低额的补偿,生活无以为继,晏先生毅然走上了维权的道路。 既然决定维权,就要用事实和法律来说话。晏先生通过观察,发现区政府和镇政府是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将本村小组三百多亩农田侵占的,于是便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查处土地的申请。然而省国土资源厅在签收该申请后,就再也没了动静。 尽管维权初期就遇到了困难,晏先生依然没有放弃。2015年2月24日,晏先生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省政府责令省国土厅履行法定职责,次日,省政府签收了复议申请。尔后,晏先生迎
发布时间:2017-08-11 09:55:41 -
长沙市农村拆迁案例:不依法增加征收补偿,还责令限期腾地
【案例索引】:(2017)湘01行终xx号 【原告】:廖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 【被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芙蓉区分局 【案情简介】: 廖先生为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乡某村的村民,其合法拥有235平米的房屋位于被征收范围,根据相关规定,廖先生可以凭依法取得的《湖南省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不超过4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征收补偿,但被告对此项事实并未进行查证,在未进行有效协商的情况下,被告于8月17日对廖先生作出了《限期腾地决定书》,规定限期腾出被征收的房屋、限期腾退使用的土地,并将不合理的补偿以廖先生的名义储存。 宅基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怎能因未签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而丧失。被告作出此决定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廖先
发布时间:2017-08-04 10:03:50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京平拆迁律师出奇招,住建局主动撤销规划许
【原告】关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 霞律师 【被告】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案情】 关先生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某村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因建设规划项目需要,拟征收若干土地,关先生家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通过多次与征收方协商谈判,但始终就拆迁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关先生遂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但是在尚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更没有拆迁补偿的情况下,被施工方强行用围墙围起来了,并破坏了地上的部分青苗和果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先生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通过沟通,关先生对于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于是同京平拆迁律师签订了委托协议,并且聘请了崔凤荣和李霞律师全权代理其案。 【拆迁维权过
发布时间:2017-07-26 09:36:32 -
京平征收维权胜诉公告:违法查处遇波折,二审法院还公正!
李先生等5人在河北省唐山市合法拥有的耕地及地上附着物被暴力强占并遭到毁坏,遂决定依法维权。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导李先生等人向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递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却未履行违法查处职责。对于上述行政不作为,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李先生等人依法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还未开庭,李先生等人就收到了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7-09-25 10:16:13 -
四川泸州市征地拆迁开庭:8月28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驳回复议申请 代理拆迁律师:白娟律师(电话: 13466516657) 地点: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时间: 8月28日下午3:30
发布时间:2017-08-28 09:32:21 -
邳州厂房违法强拆案例:京平拆迁律师大显身手 一审二审完胜征收方
【案例索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17)苏行终XXX号 【上诉人】邳州市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邳州市某密封件厂 法定代表人 张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曹 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燕律师 【原审第三人】邳州运河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案情简介】1998年7月,张先生与邳州运河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租赁厂房的合同,成立了邳州市某密封件厂(以下简称密封件厂),并且在2002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厂房位于邳州市,多年来一直合法经营,张先生和家人也一直居住在此。一切都有条不紊,直到2014年,在没有见到任何公告也没有任何人入户调查的情况下,突然有相关工作人员拿着署名其他公司的调查表找到
发布时间:2017-09-21 13:56:37 -
鄂州市违法强拆案例:答非所问,市政府败诉
【案例索引】 (2017)鄂07行初号 【原告】:曹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李霞律师、贾振华律师 【被告】:鄂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曹先生在鄂州市拥有的合法房屋被违法强拆。曹先生决定依法维权,遂向市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将自己被违法强拆房屋所占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批复)文件。市政府作出鄂州政告字[2016]第号《答复书》,将《省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2014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政府信息提供给曹先生,并建议直接向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和申请。 曹先生申请公开的明明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批复)文件,市政府公开的却是征地批复,与曹先生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符。 【维权经过】 曹先生要求法庭撤销前述《答复书
发布时间:2017-08-14 14:25:31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性、适当性、责权统一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简言之,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既然是方法就会有其局限性,在《推进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法修改研讨会综述》(来源: 最高检网站2015-03-11)一文中明确指出其优点和缺点:优点,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机关开展内部监督,进行权
发布时间:2017-07-31 09: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