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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房屋拆迁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和小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使得原本集中于城市中的房屋拆迁问题逐步向市郊、工业区周边、休闲、旅游、风景区及交通道路周边的农村拓展。相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农民房屋拆迁办面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 在我国,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6:32 -
“我与拆迁”征文启事
一、活动目的:为了更好地给大众展现真正的拆迁,让大家了解拆迁户的生活,特举办此次我与拆迁征文活动。 二、征文主题:叙写拆迁故事,抒发拆迁情怀,记录拆迁实践,从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方式阐述拆迁给生活带来的影响及对拆迁的真实感情。 三、文稿要求
发布时间:2013-11-14 15:47:14 -
济源“大拆大建”给城镇化提了个醒
河南济源城区内不时能看到高楼间的片片废墟,那是近期拆迁留下的村庄遗址。济源一年近2000民宅被拆,却仅有部分村庄建好了安置房。一个安置房项目的资金动辄千万元,济源城镇化涉及改造的村庄有十几个,现有安置房项目涉嫌拖欠开发商资金。(1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城镇化的大旗下,济源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城镇化率60%,为此提出了建设农村社区、让农民进城、大拆大建、土地流转等主题,首先得到落实的就是一年拆掉2000民宅的大拆。 按理说,这原本应该是最难的,实际却变成了最简单的,因为这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管他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7:58 -
河南济源1年2000民宅被拆 党员不带头将被除名
王庄村的村民,祖祖辈辈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生活,直到去年10月,一场拆迁行动突然席卷而来。 村干部率先把自家房屋夷为平地,然后通过广播宣传、下发通知等方式,要求村民尽快拆迁。 不要当村里的罪人,谁不拆就是王庄的罪人。 多位村民称,广播里经常这样宣传。 许多村民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们对拆迁办案并不满意,而且也不愿意在租赁的房屋里过这个春节。但迫于压力,大多数还是签订了安置协议,房屋很快就被推平,变成了一片废墟。 对于这场声势颇大的拆迁行动,《济源日报》称赞其历史性地创造了济源拆迁史上的玉泉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6:29 -
行政违法强拆的取消,历史性进步
从我们代理的拆迁户自制土炮维权事件,从文化遗产到农民田地,违法强拆无所不在。一次次的违法强拆悲剧证明了行政违法强拆的弊端,强制拆迁也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施行,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行政违法强拆制度的弊端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办与拆迁户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办向拆迁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裁决,行政机关作出裁决后,可以申请政府机关行政违法强拆,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行政违法强拆和司法强拆两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27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2:08 -
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等不适用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类型的房屋,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比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出售,而私有房屋的买卖与商品房买卖又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只适用商品房买卖,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1:50 -
让钉子户消失
2012年12月12日,燕赵都市报刊登了河北省衡水市原精工机械厂家属院钉子户李桂君家被人闯入,要求李桂君赶紧搬离。在遭到李桂君拒绝后,这群人对她家进行了打砸。这群人不是拆迁办员,也不是黑恶势力,而是李桂君原来的邻居们,因为李桂君等钉子户的存在,他们已在外漂泊了5年无法回迁。 笔者从事法律工作已七年有余,近几年代理了不少拆迁户的维权案件。此事见诸报端让我几近麻痹的神经还是颤了颤,隐隐作痛。让拆迁户得到公平的补偿,让钉子户消失,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该怎么去做?! 完善制度,依靠法律。 钉子户:《现代汉语词典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0:55 -
汕尾书记郑雁雄谈征地拆迁:刁官害得人家变刁民
日前,汕尾唯一的十八大代表、市委书记郑雁雄在会议间隙来到南都北京访谈室,接受南都记者专访。在汕尾工作的8年,让郑雁雄感触、思索良多。从十八大报告出发谈基层组织建设,他建议要从制度层面赋予镇级人大更多的权力监督村委会,谈区域合作他说汕尾要嫁珠三角高富帅。 谈征地拆迁:刁官害得人家变刁民 南都:汕尾目前在推进许多重大项目,在拆迁的过程中怎么避免矛盾? 郑雁雄:招商引资最考人的就是征地拆迁。这方面有两个观念要更新,第一是不能藐视农民对土地是生存发展第一需要,必须从观念上尊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现在已经到了大家很
发布时间:2013-03-05 22:22:34 -
农民拆迁办均收入达以前10倍 感叹:地值钱
拆迁居民安置,是每个新区建设时都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郑东新区也不例外。 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到拥有公司股权的股民,五州汇富社区的人们在拆迁安置中完成嬗变,成为新市民。 我们以五州汇富为样本,梳理郑东新区新市民群体里的那些人和事。 一个人的变化 从开夫妻档小饭馆 到食府大老板 10年前,周国安开的还是夫妻档小饭馆,他做梦也没想到能像今天这样成个大老板。 当时,周国安的饭馆就设在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东周村的家里,妻子负责传菜,他负责记账,招了位厨师,店里就这仨人。店里每个月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2002年
发布时间:2013-03-05 22:24:42 -
吉林省商铺拆迁案例:依靠信赖保护机制寻求政府救济
【写在案前】 住改非或称为住改商、居改非,顾名思义是指原来用于居住房屋改成商业经营用房。住改非房屋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客观性:这要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鼓励更多的有一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倡开墙破窗,兴办实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允许居民将自家临街的住宅改成商业用房。就这类房屋的合法性而言,一方面国家在房地产管理政策上尚没有对改变房屋用途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就商业登记拉私活,只须设立申请人提供明确的工作场所证明,而没有对营业场所使用房屋的性质、用途作出规定。正是由于上述历史条件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35:09 -
浙江城市拆迁案例:二十户老百姓权益的的回归
【写在案前】 去年,新的《拆迁管理条例》终结了长期以来一直被地方政府奉为至宝的行政强制拆迁,中央也三令五申,严禁地方政府对群众的合法房产实施行政违法强拆,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强制拆迁。《条例》的颁行,对地方的暴力拆迁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于是拆迁走上了所谓合法暴力拆迁的道路。一纸不关乎法律的《拆迁许可证》,成了暴力拆迁堂而皇之的通行证。明明是印着大红公章的《拆迁许可证》,拆迁户依赖政府公信力与威慑力,不明不白的把自己的地盘拱手相让。 浙江省温州偏处东南一隅,地处浙闽交界地带,三面环山,一面靠海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9:12 -
四川城市拆迁案例:民告官并不难,非法违法强拆需买单
【案情回放】 季某为四川某镇居民,2009年4月3日上午其居住数十年的自有房屋被当地从事拆迁业务的拆迁公司强行暴力拆除。房屋拆除前季某未得到任何补偿,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拆迁办员手段过于暴力,导致季某全部家庭财产均被砸毁,并且掩埋在瓦砾之中,财产损失巨大。为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季某及家人奋起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季某及其家人均遭到了无理殴打,季某妻子及女婿拆迁户员打伤,季某的女儿也受到威胁。由于实力相差悬殊,季某未能阻止违法强拆行为的进行,短短几个小时过后,原本陪伴自己及家人几十年的房屋就变成了一片废墟。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0:09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未获补偿前遭违法强拆,如何成功维权?
【案情回放】 当事人梁某为江苏省某社区居民。根据当地市政府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划,梁某所在小区已被列入征收范围。2011年8月12日梁某收到市某拆迁公司向其发出的《告住户书》,文中提及,根据市政府做出的征收决定,梁某所在社区需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内全部房屋要予以拆除,并要求梁某在规定期限内搬出现住房屋,否则将予以强拆处理。梁某在接到该《告住户书》时尚未得到任何补偿通知。梁某随即找到委托该拆迁公司实施拆迁事宜街道办事处,了解相关拆迁补偿标准,得知其能得到的补偿款显著低于其所有的房屋实际价值,
发布时间:2013-03-05 22: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