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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畜禽养殖种植园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补偿、货币安置价格依据《重庆市永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重庆市永川区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征地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永川区青苗、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0000元;重庆市永川区安置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的,住房安置对象的住房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8:17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果树林木补偿、畜禽养殖种植园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依据《万盛经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含坟墓)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14000元,以户为单位,给予自建住房配套设施补助,1—3人户,每户补助12000元;4人户,每户补助16000元;5人以上户,每户补助20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4 11:08:10 -
重庆市武隆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畜禽水产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补偿、货币安置价格依据《武隆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武隆区安置补助费由土地征收实施机构按照每人36000元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武隆区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含地上建构筑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综合区片地价分类:一类区标准为每亩11000元、二类区标准为每亩10000元、三类区标准为每亩90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1 17:11:00 -
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补偿、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依据《大足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大足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按照36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大足区安置房安置的,应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价格标准(820元 平方米)购买。对安置对象按应安置建筑面积900元每平方米给予装修补贴。住房货币安置的,货币安置款额等于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乘以应安置建筑面积,对安置对象按应安置建筑面积5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励。
发布时间:2022-04-21 09:52:28 -
重庆市合川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附属物补偿、种植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重置价格补偿、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依据《重庆市合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合川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 7万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含堡坎围墙、地坝、道路、坟墓、机井)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13000元。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合川区安置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的,住房安置对象的住房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每人3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4-20 16:36:51 -
重庆市綦江区2023年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果树林木补偿、畜禽养殖搬迁补偿、农作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綦江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或委托有关行政机关按照每人36000元的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重庆市綦江区征收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被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计算,每亩定额补偿16000元。第三十二条& 8194;& 8194;征地搬迁农村住房,搬迁费按户两次计发,每次标准为3人以下(含3人),每户1500元;4人,每户2000元;5人以上(含5人),每户2500元,
发布时间:2022-04-20 15:52:19 -
湖南省双牌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全县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范围已调整完毕永久基本农田109200元/亩
湖南省双牌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全县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范围已调整完毕永久基本农田109200元 亩,湖南省双牌县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附件:1 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2 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
发布时间:2022-04-19 13:57:26 -
湖南省邵阳市及下辖市县2022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菜地鱼塘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21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湖南省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市区一区片征地补偿75075元 亩;邵东市一区片征地补偿65520元 亩;新邵县一区片征地补偿62790元 亩;邵阳县、洞口县一区片征地补偿59850元 亩;湖南省邵阳市征收房屋补偿标准(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钢混房屋结构补偿1320元 m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1800元 m2,室内装修补偿460元 m2,
发布时间:2022-04-19 09:28:49 -
湖南省桂东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Ⅰ区54600元/亩
湖南省桂东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Ⅰ区54600元 亩,湖南省桂东县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附件:1 湖南省桂东县征地拆迁补偿区域划分表(2018年修订)2 湖南省桂东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2-04-18 16:13:18 -
湖南省永州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已调整完毕
湖南省永州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已调整完毕,湖南省永州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附件:1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2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3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
发布时间:2022-04-18 16:06:18 -
湖南省益阳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完毕有效期至2027年Ⅰ区最高73500元/亩
湖南省益阳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完毕有效期至2027年Ⅰ区最高73500元 亩,湖南省益阳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建设用地及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 6倍执行。附件:1 湖南省益阳市征地补拆迁偿标准(2021年调整)2 湖南省益阳市区县(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级区片划分表
发布时间:2022-04-15 14:24:04 -
湖南省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
湖南省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湖南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湖南省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 6倍执行。附件:湖南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发布时间:2022-04-15 11:06:50 -
湖南省株洲市2022年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1130-1200元 平方米;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砖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1060-1110元 平方米;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土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780-830元 平方米;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水田、坑塘水面补偿标准4000元 亩,水浇地补偿标准50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4-14 15:47:57 -
湖南省东安县2022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出炉Ⅰ区最高112140元/亩
湖南省东安县2022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出炉Ⅰ区最高112140元 亩,湖南省东安县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 6倍执行。附件1湖南省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附件2湖南省东安县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
发布时间:2022-04-14 1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