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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自2016年2月29日起施行2023年现行有效
(1)每户宅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含多处宅基地),人均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的,房屋按评估价全额补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20平方米的,房屋超出120平方米的部分按评估价60%补偿。(2)每户宅基地面积超出1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的,房屋按评估价95%补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20平方米的,房屋超出120平方米的部分按评估价的55%补偿。
发布时间:2023-03-30 15:38:13 -
广西《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与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搬迁户选择公寓房安置的,置换比例如下:框架结构1:1 3;砖混结构1:1 2;砖木结构1:1 1。低层复式楼分两层“见天”和两层“见地”复式楼。选择“见天”复式楼安置,置换比例为:框架结构1:0 9;砖混结构1:0 8;砖木结构1:0 7。选择“见地”复式楼安置的,置换比例为:框架结构1:0 8;砖混结构1:0 7;砖木结构1:0 6。
发布时间:2023-03-30 15:26:30 -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第二十四条 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搬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对其符合补偿规定的房屋和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分别给予补偿。(一)对房屋的补偿按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执行。(二)宅基地补偿:1 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根据被搬迁房屋面积及实际情况对宅基地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900—1200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3-03-30 14:40:45 -
浙江省《金华市区2022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自2022年4月10日施行
浙江省《金华市区2022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一)二环以内每平方米每月18元;(二)二环以外每平方米每月16元。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750元的,按750元计算。二、浙江省金华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补偿标准(一)搬家费。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费。
发布时间:2022-09-27 15:42:57 -
河南省《济源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改造选择货币化安置规定期限搬迁按户给予奖励
河南省《济源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鼓励项目属地政府(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程序规定)集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源,实现对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安置。凡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规定期限实施搬迁的,市政府可按户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2022-09-20 15:30:33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南阳市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发布时间:2022-09-15 15:29:08 -
河南省《三门峡市旧城改造企业搬迁、处置和征收办法》按要求完成搬迁的按房产货币补偿数额10%予以奖励
河南省《三门峡市旧城改造企业搬迁、处置和征收办法》企业按旧城改造提质的时间要求完成搬迁的,按房产货币补偿数额10%予以奖励。为活跃商贸经济,鼓励商业、仓储企业选择商业用房、停车设施等经营性资产进行对价调换。工业企业、国有“僵尸企业”也可以按等价置换的原则,选择商业用房、停车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予以对价补偿。被依法征收的国有企业,可根据职工安置等需要,在总应补偿款范围内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支付补偿费用。
发布时间:2022-09-15 14:45:42 -
广西《钦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标准(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2年版本
广西《钦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标准(试行)》广西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宅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补助,每户不足2000元的,补足2000元。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助费增加1倍计算,并一次付清。广西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宅临时安置费支付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是12元,每户每月不足1500元的补足1500元。
发布时间:2022-08-04 14:55:17 -
广西《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不再施行宅基地安置实行以公寓房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广西《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在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滨海新城规划范围内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搬迁安置的,不再规划宅基地安置点,实行以公寓房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广西钦州市被搬迁户选择公寓房安置的,政府按10000元 人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被搬迁户,作为被搬迁户公寓式安置房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含电梯费)的补贴。
发布时间:2022-08-04 14:39:26 -
广西《东兴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广西《东兴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广西东兴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不分地类不分区片,统一按东兴市第一区片(东兴镇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335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3400元 亩、安置补助费20100元 亩)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03 16:04:54 -
广西《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多处宅基地人均面积超过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不予置换
广西《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房屋人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且宅基地面积(含多处宅基地)超过100平方米的,对宅基地面积(含多处宅基地)在100平方米内(含100平方米)的房屋按合法房屋进行置换;搬迁户宅基地面积(含多处宅基地)超过100平方米的,其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房屋,超出的部分面积不予置换,一律按重置价评估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02 13:46:08 -
广西北海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非村集体成员非法购买土地建造的房屋不给补偿
广西北海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征地预公告后建造或被依法认定为违法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被搬迁户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搬迁范围内非法购买土地建造的房屋,一律不给予补偿。广西北海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分为货币补偿和安排回建地两种安置方式。采取安排回建地方式安置的,统一按市辖区政府审定的安置人员申请安排回建宅基地,面积以人均20平方米计算,每户回建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8-02 13:34:13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方案》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居民房屋所在行政区域内产权调换安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方案》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居民房屋所在行政区域内产权调换安置,安置价格:原房屋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有照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价格为210元 ㎡,无照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价格为420元 ㎡;产权调换安置房屋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靠户型安置价格为1080元 ㎡;跨户型安置尖山区价格为1720元 ㎡,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价格为1620元 ㎡。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后,原房屋剩余面积不超过5㎡给予货币结算。
发布时间:2022-07-20 14:56:12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暂行)》已于2011年公布实施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征收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费,以产权证照为单位每户500元,一次性发给被征收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征收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房屋产权证照注明的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以产权证照为单位每户每月发给450元,超过5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
发布时间:2022-07-19 14: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