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14 16:01:02 -
征地拆迁领域临时聘用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初探
征地拆迁(以下简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妨碍经济科学发展,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一直广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相关的学术论文和调研论文也很多,其中不乏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但关于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却少有论及。临聘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他具有不同于正式编制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加之当前临聘人员职务犯罪大有愈加频发之态势,笔者认为大有研讨之必要,下面拟结合我院自2008年以来查办征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初步探讨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发布时间:2014-05-09 16:43:46 -
报告称征地拆迁成为涉农职务犯罪高发区
土地征地拆迁已经成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区。这是近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披露的。 报告披露,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涉农职务犯罪明显增多。以2006年为例,当年北京完成改革的行政村有202个,涉农职务犯罪发案数为5件;到2010年,当年完成改革的行政村有2477个,涉农职务犯罪发案数已增加至33件。自2001年至2010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职务犯罪102件143人,其中2006年以来共办理68件85人,呈现高速攀升的趋势。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8:12 -
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52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照城乡规
发布时间:2013-03-13 10:51:18 -
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城市房屋拆迁 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 城市房屋拆迁 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
发布时间:2013-03-13 10:25:00 -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正确确定拆迁和裁决的主体,尽量避免政府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应当说,在政府职能的转型时期,让政府完全退出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上的直接参与和干预,是不现实的。但应尽量淡化政府机关的市场主体色彩,特别是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项目的建设,政府应尽量退到幕后,让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到前台唱主角,政府只起一个制定规则和运用规则进行管理和裁决的作用,避免与民事主体之间的直接对立。既然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都要由市场主体来经营,那么像房地产开发这样的经营项目,政府机关就更应该退避三舍了。
发布时间:2013-03-13 10:11:13 -
媒体调查“拆迁暴富”:喜剧开幕,悲剧收场?
该怎么应对一夜暴富?在武汉,越来越多的城中村拆迁户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武汉城中村改造渐入高潮,不少村民获得数百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而一夜暴富。然而,拆迁暴富魔咒这个最初流传于网络、看似玩笑的东西,让不少人中了招:有的游手好闲、坐吃山空,有的甚至深陷黄赌毒,一幕幕的悲剧重复上演 靠双手挣来的钱,才会懂得珍惜 比起那些一夜暴富后深陷黄赌毒的拆迁户,我真的非常幸运。加工厂老板徐顾淳如此感慨。从拿到巨额拆迁款到整天与麻将桌相伴,再到猛然醒悟投资实业,他感叹仿佛坐了一回过山车。 2011年起,武汉市硚口区长
发布时间:2013-03-05 22:44:43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解读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终止建设用地使用权,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回复到圆满状态,所以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那样,就房屋本身而狭隘地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地理解被征收土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这种理解方式虽然有可能偏离《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用规范用语的文义,但非如此不能更好地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按照城乡规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4:45 -
城市房地产抵押后的拆迁
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对于城市房地产拆迁的处理,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抵押人应当负有及时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抵押人未履行此项义务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对此造成抵押权人的损失,抵押人无过错的,不应承担责任。 3?发生城市房地产拆迁时,抵押人如果能重新为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求提前清偿;如果抵押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0:32 -
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城市房屋拆迁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放性、宽泛性、抽象性和模糊
发布时间:2013-03-06 21:39:22 -
程波律师
程波:高级合伙人律师,,安徽人,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2001年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先后在安徽郢都律师事务所、安徽金六洲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作为高级合伙人成立北京鑫东律师事务所,现变更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波律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
发布时间:2018-07-05 09:56:33 -
拆迁地方联盟:华东拆迁律师联盟介绍
华东拆迁律师联盟是由黄爱华律师领衔诸多高学历、高规格的法律专门人才组成。职业律师全部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能快捷而有效地向广大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各位专业拆迁律师工作认真踏实,肯于钻研法律业务,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专业律师能够及时了解和深入理解拆迁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的最新立法动态。在中国这一独特的市场环境中为拆迁户提供更为及时、全面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黄爱华律师 13520672879 【业务范围】:城市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公房、私房、城中村),农村房屋拆迁、耕地征收,企业、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1:35 -
拆迁地方联盟:华东拆迁律师联盟介绍
华东拆迁律师联盟是由黄爱华律师领衔诸多高学历、高规格的法律专门人才组成。职业律师全部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能快捷而有效地向广大拆迁户提供法律服务。各位专业拆迁律师工作认真踏实,肯于钻研法律业务,成功代理了数百起房屋拆迁补偿案件。专业律师能够及时了解和深入理解拆迁户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国的最新立法动态。在中国这一独特的市场环境中为拆迁户提供更为及时、全面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黄爱华律师 13520672879 【业务范围】:城市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公房、私房、城中村),农村房屋拆迁、耕地征收,企业、
发布时间:2014-09-16 1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