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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安徽省固镇县被拆迁人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宅基地超面积部分建房不予补偿。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对按照《固镇县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其他地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十七、十八条计算的补偿结果有争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不含土地价格的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7 14:13:41 -
安徽省《固镇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8年修订版
安徽省《固镇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第十八条 安徽省固镇县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面积按1:1 05进行调换安置,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金互补差价。商业经营性房屋按1:0 85不找差价调换安置,或按被征收沿街商业经营性房屋核定面积1:1互补差价安置,以用于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互补差价
发布时间:2022-06-24 13:57:11 -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住宅房拆迁选择货币补偿按2倍房屋重置价补偿,2022年未调整继续沿用2013年版本
安徽省《宿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宿州市拆迁住宅用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2倍予以货币补偿。第二十四条 拆迁有效权属证明或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为商业用途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生产企业或单位具有合法证照的非住宅房屋,不予产权调换,按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2-06-23 13:43:16 -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13年版本
安徽省《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淮北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取得用地方式等因素,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地段、同类型普通房屋市场价格确定。第二十四条 安徽省淮北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普通住宅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市区城中村房屋按照宅基地面积1:0 8返还(含一层房屋和附属物),
发布时间:2022-06-21 13:22:02 -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安徽省《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七条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发布时间:2022-06-17 15:14:58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1986年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可根据卫星图确定产权面积给予补偿,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安徽省合肥市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
发布时间:2022-06-17 13:52:49 -
上海市《崇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自2021年3月29日施行
上海市《崇明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意见》已经一届区委常委会第149次会议及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上海市崇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使用权基价、一类地区:900元 平方米、二类地区:800元 平方米、三类地区:700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6-09 13:56:11 -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浦东新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六、就业阶段人员社会保障(一)征地单位按规定为就业阶段人员一次性缴纳12年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其中,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再增加3年的一次性缴费。征地单位为就业阶段人员一次性缴纳生活补贴费,标准按照当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6-09 11:31:11 -
河北省《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合法宅基地补偿安置住房不大于300㎡,自2020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十条 河北省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项目安置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1 每处合法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不大于300平方米安置住房,具体补偿标准由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土地的区域商用价值并结合具体村情予以确定。2 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0 3亩以外部分,按照土地区域商用价值最高不超70万 亩,给予货币补偿,具体标准由各区(开发区)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07 10:48:30 -
河北省《保定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范围为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
河北省《保定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河北省保定市老旧住宅小区是指2000年(含)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及住宅楼。河北省保定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分三个方面: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
发布时间:2022-06-06 15:51:13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16年5月5日施行,之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按本办法执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条 凡在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规划占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相关事宜,按《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 《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适用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后启动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之前启动的项目仍按石家庄市政府已批准的补偿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6-02 15:05:18 -
广东省《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将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广东省《潮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广东省潮州市被征收的住宅房屋由村(居)委会落实安置用地的,原则按1:1比例安排宅基地,增加原宅基地面积的20%作为巷道配套计入安置用地总面积,对安置用地的“三通一平”费用按2 5万元 亩给予补助。广东省潮州市村(居)民自建住宅房屋(含平房)首层,以及公厅、门楼(以建筑面积计)和天井、内埕、宅基地按1:1 2实行产权调换;二层以上(含二层)按1:1实行产权调换;住宅外飘滴水按1:0 5折算面积并给予产权调换。
发布时间:2022-06-01 15:12:21 -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2月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四、广东省阳江市征地社保费发放: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给予同等标准的征地社保费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按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全部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不再加发征地社保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2-06-01 13:34:10 -
广东省《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参与旧村庄旧城镇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亿,已于2020年12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广东省中山市参与旧村庄旧城镇的市场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二)自身或其控股股东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国家住建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三)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近5年内作为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项目改造主体,或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并竣工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