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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4月18日14时45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
广东兴宁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4月18日14时45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胡晓伟律师(电话:18811069641)
发布时间:2023-04-06 14:22:12 -
广东兴宁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4月19日14时45分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
广东兴宁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4月19日14时45分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刘大伟律师(电话:13240217517)黄晓波律师(13718695078)
发布时间:2023-04-06 14:21:36 -
广西南宁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南宁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爱慧律师 (电话:13520405631 )
发布时间:2022-02-10 10:07:52 -
广西南宁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10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南宁征地拆迁开庭:2020年10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宋金玉律师(电话:18610550968)
发布时间:2020-10-12 09:38:51 -
广东省梅州征地拆迁开庭:5月8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
广东省梅州征地拆迁开庭:5月8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5-05 09:24:00 -
2016年8月30日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梁开贵(电话:13910368757)、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广东梅州征地拆迁维权案 广东拆迁: 通过司法审查,撤销因涉密拒绝回复的双重决定 原文链接: http://www.jinglawyer.com/zaixiangonggao/kaitinggonggao/7304.html
发布时间:2016-08-25 17:07:56 -
2016年7月26日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执行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梁开贵(电话:13910368757) 地点:兴宁市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广东梅州征地拆迁维权案 广东拆迁: 通过司法审查,撤销因涉密拒绝回复的双重决定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7-21 18:14:07 -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兴宁市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以下原则办理:(一)市人民政府可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建设一定储量的安置房或在出让土地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预留一定比例的套房作为安置房;
发布时间:2022-10-25 14:44:07 -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自2021年7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第十一条 广东省兴宁市实行产权调换的,按下列规定补偿:(一)选择调换的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原则上按建筑面积1:1调换,价值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安置房评估价值互补差价结算。(二)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首层铺面除外)建筑面积20平方米内的,按成本价进行结算,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2-05-30 16:30:01 -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则》明确了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程序,2021年7月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则》(一)规划选址。(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项目单位凭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征收国有土地和房屋手续。(四)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七)作出征收决定。(八)确定评估机构。(九)实施征收。
发布时间:2022-05-30 16:15:56 -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广东省兴宁市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得实施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5-30 16:02:16 -
广西南宁市兴宁兴区政府拆迁办恐吓、威胁曝力拆迁贱价补偿
本人龚芝莲,现年79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职工家属。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当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单位职工住房紧决及职工家属无法就业,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不足及解决职工家属就业困难后顾之忧。1983年9月份,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在本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上,允许职工自建房屋解决职工住房不足及解决职工家属就业困难使用,于1983年11月份我们自已就自购材料建起房屋和铺面,房屋和铺面周围还种有果树及苗木。 2009年,因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扩建邕武路需要拆除我所建的房屋和铺面。为此,我将面临
发布时间:2013-03-21 15: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