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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一、广东省珠海市征收稻田;按每亩补偿4600元。二、广东省珠海市征收甘蔗田;糖蔗每亩补偿45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54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7400元。
发布时间:2021-12-01 13:59:32 -
浙江《缙云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实施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本补偿标准实施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缙政发〔2017〕87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3-05-25 14:30:02 -
广西《苍梧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4月18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广西苍梧县征收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石桥镇、旺甫镇、六堡镇集体土地上房屋2500元 平方米;沙头镇、梨埠镇、木双镇、京南镇、岭脚镇、狮寨镇集体土地上房屋2300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3-04-21 14:54:53 -
广西《关于印发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充一)的通知》
原标准:蔬菜果蔗类型名称中“指天椒”修改为“辣椒类”;将“芝麻”列入“豆类”栏,按2000元 亩补偿;“龙须菜”按5000元 亩补偿;将“慈姑”列入“莲藕”栏,按4000元 亩补偿;将“西瓜”列入“瓜类”栏,按2500元 亩补偿;“海南蒲桃”列入“一般树木类”按一般树木类标准补偿;“鸭脚树”在第11点删除,列入第14点具有观赏价值的树木;“桂皮树”在11点删除,列入第12点具有经济价值的树木类;第二大点青苗分项补偿费标准果树类第11 点“樟树”删除;橙果类合理种植,密度由44-55株 亩,调整为55-160株 亩;桑果树种植密度为300株 亩,桑树(用
发布时间:2023-03-31 14:36:14 -
广西《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0年更新)》2020年施行版本有效期已延长
本补偿标准适用于大新县范围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农用地以及国有建设用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本补偿标准未规定的其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可由财政、审计、发改(物价)、农业、自然资源(林业)等业务部门出具的测算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发布时间:2023-03-31 14:23:08 -
广东省《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广东省《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征收(征用)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适用《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第四条 《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中所列各项补偿单价都已包含被征收(征用)土地范围内用于种养的各项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和各种可搬动的设备、设施、备用物料等的搬迁费用。
发布时间:2022-10-24 14:53:14 -
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广东省珠海市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第七条 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中有合法产权的永久性建筑物,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可就近调整与原用地面积相等的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安置住房,并按本办法及附件中所列的标准补偿。未安排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房屋的,按上述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确定补偿。
发布时间:2021-12-01 13: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