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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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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律师经验巧抓细节,轻松维权获民赞
【事实概要】 2010年3月5日家住广州市佛山区马德庆收到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会通知要求其参加房屋拆迁裁决会议,逾期参加则视为放弃权利。通过通知书马德庆了解到其位于佛山区的一处房产在拆迁范围内,马先生拥有房屋的合法文件,鉴于拆迁行为将会对马先生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马先生决定委托律师代为其参与谈判,遂在多方打听后与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签订代理协议。因为此案还未进入实体拆迁阶段,赵律师决定先参与谈判,看拆迁办的态度后制定方案,然而案件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将我们置于主动地位,为拿到补偿安置款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5:25 -
河北城市拆迁案例:律师巧抓诉讼时效,终赢判决
【案情概要】 2008年4月8日,王德清、王德强兄弟二人与拆迁办河北同赢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石家庄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王德清获货币补偿150万元,王德强获货币补偿100万元。协议中约定:在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拆迁办上海同赢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向王德清、王德强二人开具领款凭证,后者应当完成搬迁,并将房屋交拆迁办拆除。然而,合同签订后,拆迁办未依照合同约定日期进行付款,王氏兄弟亦未搬迁腾房。 2010年6月,拆迁办要求王德清、王德强二人履行腾房搬迁义务。因10年房价较之08年房地产市场价格已有大
发布时间:2013-08-20 1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