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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2023拆迁公告:乡镇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钦南区大番坡镇六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6183公顷
广西钦州市被征收土地单位和面积地类该批次用地需征收钦南区大番坡镇六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 6183公顷。(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钦政发〔2020〕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其中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60万元 公顷,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4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3-29 13:55:25 -
广西钦州市2023拆迁公告:乡镇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3996公顷
广西钦州市被征收土地单位和面积地类该批次用地需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 3996公顷。(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钦政发〔2020〕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其中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60万元 公顷,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4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3-29 13:53:43 -
广西钦州市2023拆迁公告:乡镇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钦南区大番坡镇六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2002公顷
广西钦州市被征收土地单位和面积地类该批次用地需征收钦南区大番坡镇六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 2002公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钦政发〔2020〕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其中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60万元 公顷,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4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3-29 13:52:53 -
广西省钦州市2023拆迁公告:城市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7.928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6339公顷
广西省钦州市被征收土地单位和面积地类该批次用地需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7 928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 6339公顷,共计8 5626公顷土地。
发布时间:2023-03-28 16:28:05 -
广西省钦州市2023拆迁公告:乡镇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7.5708公顷
广西省钦州市被征收土地单位和面积地类该批次用地需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亚路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7 5708公顷土地。(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钦政发〔2020〕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其中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60万元 公顷,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为24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3-28 16:25:15 -
广西省北海市2023拆迁公告:交通运输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收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彬池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6.8319公顷
广西省北海市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北海市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6 8319公顷;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征地位置位于铁山港区向海大道以南、七号路以北
发布时间:2023-03-28 15:25:47 -
因修建高速公路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名义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被判决无效
因修建高速公路,湖南省某村的何先生的房屋被纳入拆迁的范围。但何先生与拆迁单位就拆迁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为了给何先生施压,被告某镇人民政府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名义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为何先生未经规划许可建设房屋、围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责令何先生限于当年9月18日17时前将违法建设房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3-04-06 13:51:28 -
村务不是村委会的“秘密”,必须依法必须公开!
《村委会组织法》中对村委会村务公开义务和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而最重要的是,村务公开不仅是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也是村民在自治活动中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
发布时间:2023-01-30 11:04:21 -
湖北荆州拆迁维权胜诉: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按照大会的决策对当事人的房屋进行了“助拆”
房屋面临拆迁。但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能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吴先生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7年7月19日,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将吴先生确定为助拆对象,并在2017年8月11日,居委会按照居民代表大会的决策对吴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助拆”。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确认某区发展中心、荆州市某管委会、某区城管局2017年8月11日参与实施对吴先生房屋的违法强拆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0-09-17 13:57:23 -
湖北荆州城市拆迁案例: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按照大会的决策对当事人的房屋进行了“助拆”
房屋面临拆迁。但是拆迁补偿标准太低,不能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被降低,因此吴先生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7年7月19日,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将吴先生确定为助拆对象,并在2017年8月11日,居委会按照居民代表大会的决策对吴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助拆”。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制定了详细的诉讼计划。2019年5月9日,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吴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0-09-17 1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