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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建设火车站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未达成协议,三年后房子变危房被强制拆除
本案的王女士在广州市花都区有一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持有房地产权证。早在2017年,因建设火车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需要,区政府就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但终因拆迁补偿太低,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征收方也将此事搁置。一晃三年过去,王女士没有等来合理的拆迁补偿,也没有等来征收方依法作出的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等来的却是征收方以王女士的房屋属于“危险房屋,危及居民安全,不宜居住”为由而实施的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21 09:31:11 -
广东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唯一住房被认定违章建筑面临强拆一审撤销,镇政府上诉被驳回
梁女士房屋是其唯一住宅,查处违章建筑不能忽略梁女士的住房问题;同时其房屋位于征收拆迁范围内当按照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违法建设处理明显不合理。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判决撤销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21-02-04 17:19:32 -
广东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唯一住房划入征收范围后镇政府以没有规划许可为由认定为违章建筑
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地镇政府却以陈先生房屋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按照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作出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准备对房屋实施强拆。
发布时间:2021-02-04 14:46:36 -
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征收开始房屋第二层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拆除
房屋第一层有合法证件,第二层于2014年加建,后该房屋所在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在没有协商好拆迁补偿事宜的情况下,某区执法局于2019年12月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梁女士限期拆除上述房屋第二层加建部分。
发布时间:2020-07-23 10:00:33 -
广州城市拆迁案例:律师经验巧抓细节,轻松维权获民赞
【事实概要】 2010年3月5日家住广州市佛山区马德庆收到了广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拆迁裁决会通知要求其参加房屋拆迁裁决会议,逾期参加则视为放弃权利。通过通知书马德庆了解到其位于佛山区的一处房产在拆迁范围内,马先生拥有房屋的合法文件,鉴于拆迁行为将会对马先生日常生活影响比较大,马先生决定委托律师代为其参与谈判,遂在多方打听后与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签订代理协议。因为此案还未进入实体拆迁阶段,赵律师决定先参与谈判,看拆迁办的态度后制定方案,然而案件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将我们置于主动地位,为拿到补偿安置款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