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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证宅基地房屋能确权登记吗
为什么要进行宅基地确权?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可以证明农民在这块土地上建房的合法性,可以避免宅基地纠纷。与此同时,完成宅基地确权后就能取得房屋不动产权利证书。
发布时间:2021-10-26 09:56:02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是在国有土地上修建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转让。近几年的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大年限、登记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
发布时间:2021-10-18 14:21:15 -
未出生胎儿是否享受征地补偿?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可知,我国民法典对胎儿利益保护采取总括式的保护主义,全面保护胎儿利益,同时附有法定解除条件:胎儿出生前便取得权利能力,死产则溯及丧失权利能力。这便从法理上为胎儿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提供了可能性。(当然,前提是胎儿娩出为活体)。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3:34 -
荒地变基本农田,房屋拆迁索赔68万变寻衅滋事获刑3年
3月27日,河南夫妻基本农田上建房屋被拆除要68万元赔偿,河南许昌中院受理已经有几天了。这个事情的逻辑,大概就是曹丽霞夫妇“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并盖房,因此不能从拆除房屋的行为中获得足额赔偿,如果她得到了,她就有罪。
发布时间:2023-04-03 13:41:42 -
雄鸡一唱天下白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狄更斯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个时代对于我们律师群体而言是一个最好的时代,经过多年的法治观念普及,我们的职业越来越受到大家的肯定、越来越多的委托人相信法律可以解决他们的困境,走上了合法维权的道路。但阳光下却总有阴影存在,对于我们而言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在我们的身边围绕,总有一些不和谐的事件屡屡发生。 对于律师而言,话语权是我们的立业之本,剥夺我们的话语权无异于动摇了我们这个职业的根基;封住律师的口,无异于扼杀了律师的职业生命。对于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
发布时间:2015-06-16 15:25:37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问题
拆迁律师事务所 前段日子,接一位张姓的先生来电进行法律咨询,称其所住小区还有5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期满届至,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目前国家法律和政策上有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是有偿续期,要交多少钱?怎么个办法?这个问
发布时间:2013-10-15 09:45:00 -
京平拆迁律师:一旦违法强拆存在隐性获利行为,违法强拆只会愈演愈烈
倘若拆迁人因错误的违法拆迁行为尚未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还有隐性获利,势必会引起愈加频繁的拆株连式违法拆迁的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肆无忌惮的断水、断电、偷拆等行为,有持无恐地运用多种套路压低补偿款、逼迫被拆迁人签字,明目张胆地不按法律规定的征地流程进行征地,信息公开等,毫无顾忌地剥夺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等等。
发布时间:2023-06-13 13:14:09 -
让我们惊呆了的疯狂拆迁
21世纪伊始,中国开展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镇化改造工程,而伴随着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推进,各地的GDP增长率也日新月异的变化着,经济总量履攀新高本是国之大事、民之幸事,而国富则民强也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但现实的情形告诉我们,推动这一切经济增长的源动力则是不断发生的疯狂拆迁手段所致,而各地方政府一味的追求GDP的数字增长,官员则是为了凸显自身在任时的功绩,导致在拆迁过程中,不惜以暴力手段推进城镇化改造的速度,的确所谓的GDP是增长了,但社会却也因此变得一方动荡,流血冲突暴力事件频发而不断进入公众的视线,笔者
发布时间:2016-04-15 23:45: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于2018年第十三届人大会议通过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发布时间:2022-05-09 11:11:43 -
湖北商铺拆迁案例:组织社会力量滋扰寻衅,咨意破坏门面用房
【摘要】 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为核实房屋征收的合法性,李某等四人通过信息公开方式向某市发改委申请公开拟在当事人房屋所在区域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及相关报审材料。其后,某市发改委对
发布时间:2014-02-13 11:43:22 -
学习时报:拆迁矛盾成为中国为数最多矛盾之一
因拆迁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成为当前中国为数最多的矛盾之一。百姓认为给钱不够,参与不足;政府或房地产公司认为百姓刁蛮,不断加价,给多少钱也不卖,甚至卖了又后悔。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互不相让。但是,拆迁矛盾不是个死结,通过法治的途径可以得到解决。涉
发布时间:2013-12-13 11:41:12 -
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一、有关国际公约对法律援助的规定及其在各国的实施情况 在西方国家,法律援助最初是由一些私人律师和宗教团体及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自发地为穷人提供免费服务的慈善和道义行为。但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特别是二战以后,随着对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日益超出依靠私人律师的善意和自愿的慈善模式的能力,随着联合国的成立和一系列以保障公民权利为基点的国际公约的缔结,由国家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援助的性质也由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律师个人的慈善行为变成了国家义务和政府责任。 为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4:39 -
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概念及其作用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是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在警察讯问、法庭审判等诉讼阶段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即时法律咨询、指导、或者作为被指控人的代理人,帮助被指控人申请延期审理、进行保释听证或者处理其它法律事务的律师。该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目前已经成了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制度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区的警察局值班律师制度、新西兰为被告人做有罪抗辩的律师值班计划、加拿大的刑事和民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等。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3:03 -
法律援助咨询比较研究
从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立法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援助咨询是律师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方式之一,〔1〕特别是在一些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援助咨询计划、明确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标准,开通全国性或者地区性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签约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咨询中心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专业人士的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优质、均衡化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而我国,由于法律援助起步较晚,法律援助咨询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为此,笔者试对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咨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2:20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6:22